作为一名本市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人事档案应向哪里转递?

发布时间:2022-08-08

  答:未继续升学的我市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情形的,可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形式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毕业后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单位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其人事档案向其就业单位转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