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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单位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申领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0-05-26

  ◆事项名称

  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申领养老金

  ◆办理地点

  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申请条件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办理材料

  同到龄退休规定携带的材料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办表格

  根据不同情形,需分别填写以下表式:

  1、企业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填写:

  (1)《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申字1表);

  (2)《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个人填写)》[申字1表(附表)]。

  2、事业单位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部申字3-4-2表)。

  3、机关、参公单位人员需填写《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部申字3-4-1表)。

  表格获取渠道: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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