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法〔2018〕7号)要求,更好地推进上海人社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压实各方责任,提升普法工作实效,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对照人社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完善,现予以公布: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单及责任部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局全系统)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上海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局执法总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市仲裁院)
(四)《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市社保中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市就促中心)
(六)《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市人才中心)
(七)《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市劳鉴中心)
二、项目清单
(一)深化宣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将法治教育尤其是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干部教育重要课程内容,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和能力。
(二)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切实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
(三)强化人社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宣传
围绕人社重点民生领域,切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把握普法宣传的主动性,不断丰富宣传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提高人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结合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个人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双方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拓宽普法宣传方式理念
坚持线下线上同步推进的普法方式。线上普法要立足局现有宣传平台,发挥好人社普法宣传阵地作用。精准对接个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加强普法宣传的内容策划,综合运用图文、动漫、视频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
(五)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的全过程,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仲裁)的过程变成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重点普法对象
(一)上海人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二)局执法总队、市社保中心等执法单位的执法对象。
(三)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才中心、市劳鉴中心、市仲裁院等单位的服务对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