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4)
发布时间:2024-09-29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法〔2018〕7号)要求,更好地推进上海人社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压实各方责任,提升普法实效,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对照人社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完善,现予以公布: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及责任部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局系统)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上海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处、行政执法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四)《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就业促进处、市就业促进中心)
  (六)《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工伤福利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二、项目清单
  (一)深化宣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将法治教育尤其是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干部教育重要课程内容,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和能力。
  (二)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切实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
  (三)强化人社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宣传
  围绕人社重点民生领域,切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把握普法宣传的主动性,不断丰富宣传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提高人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结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个人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双方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拓宽普法宣传方式理念
  坚持线下线上同步推进的普法方式。线上普法要立足局现有宣传平台,发挥好人社普法宣传阵地作用。精准对接个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加强普法宣传的内容策划,综合运用图文、动漫、视频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
  (五)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的全过程,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仲裁)的过程变成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重点普法对象
  (一)上海人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二)各类执法对象。
  (三)各类服务对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