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2021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我市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筑牢法治根基,健全各项制度
  1.夯实法治基础,规范工作机制
  全面梳理形成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责清单》;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健全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工作。
  2.健全监管制度,加强信用管理
  完成中外合作及国内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中所涉及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落地实施工作;制定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认第一批监管事项清单;开展全系统办事指南优化及标签管理梳理工作;编制2021版市人社系统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制定失信信息修复管理办法。
  3.建立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落实
  制定发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构建形成“三横一竖”的决策程序体系;及时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申报工作,申报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局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7+1”文件要求完成决策程序。
  (二)力抓执法监督,落实依法行政
  1.扎实推进监督制度
  发布《2020年度本市人社系统行政争议案件白皮书》,分析2020年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近千件行政争议案件,并编制行政行为工作指引,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质量;推进更新本系统的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法制审核目录;组织开展人社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2.切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召开年度法治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申领《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的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
  3.全力推行全面执法
  大力推动我市人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原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更名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总队,为市人社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统一执法,职能权限覆盖了人社各个条线的全部执法事项,推动我市人社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受到人社部的充分肯定。
  (三)推进高效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1.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
  研究起草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向“五个新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国内人才引进、留学人员落户等一批审批事权在临港新片区改革落实落地。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
  完成“稳就业一件事”上线运行,持续优化“退休一件事”上线功能,制作形成“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方案并稳步推进;完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探索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
  3.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
  汇集发布2021优化营商环境12条举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落实优化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办理方式及途径,深化推进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改革相关工作。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人社法治建设全过程,结合《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述法,全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三)高效完成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完成《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的立法工作,更好地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地方性法规的作用。
  (四)及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对照市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及时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申报工作,全面梳理年度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拟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人社工作事项。编制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规定决策。
  (五)稳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梳理市人社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对2022年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印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
  (六)持续做好法治建设情况通报工作。聚焦人社法治工作重点、难点、亮点工作,定期通报法治建设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弘扬亮点和特色工作,指出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建议和对策。
  (七)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监管规则,完善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编制和减证便民工作;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管理,滚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的更新;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
  (九)优化提升人社营商环境。对照国家和我市的要求,聚焦便企营商、人才生态、深化改革创新等领域,深度研究分析“雇佣劳工”等指标,下好“先手棋”,进一步提升人社营商便利度。
  (十)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培训,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积极参加《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试,夯实人社领域行政执法力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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