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202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二届市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责主业,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努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依规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促就业、提技能、保民生、优服务等人社领域重点工作,尤其是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惠企利民政策和高频事项,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2.规范主动公开范围。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新编制人社领域主动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的事项依法、规范、及时公开到位。动态更新“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强化惠企政策的申报提醒、匹配推送、进度告知和结果公示。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信息化处、人事处;机关各处室、各单位)

  3.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加强时限管理。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做好内部会商,力求答复准确规范,同时主动对接市政务公开办、市司法局、法院等部门,争取支持。(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局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二、有效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作用

  4.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制定人社领域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原则,压实政策制定部门主体责任,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起草、审签、发布“三同步”,推动政策制定与法制、信访、经办、咨询、宣传舆情等部门“六协同”。(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信访办、局咨询中心、局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5.大力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围绕“一群人”“一类事”,更新发布就业创业培训电子书、人力资源机构惠企政策服务包、高校毕业生就业宝典,持续优化局官网营商环境专栏、“人人乐业”专区以及“社保地图”。配合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以及“上海发布”政务大厅的政策主题库归集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就业处、职建处、市场处、法规处、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职鉴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6.常态化开展政策“阅办联动”工作。对于涉及“一网通办”事项的新增政策性文件,在局官网公开文件后及时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实现从“看政策”到“用政策”的一键直达。对既有的“阅办联动”事项,要加强技术巡检维护,防止错链断链。(责任部门:办公室、局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7.继续做好政策服务精准推送。面向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部分咨询过增资政策的退休人员,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手机短信、电话回拨等方式,定向推送相关政策。广泛开展人社政策“进校区、进园区、进社区”活动,推动政策服务精准供给、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办公室、关系处、市场处、直属机关党委、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局咨询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8.打造人社政策公开讲品牌。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和高频事项,办好局官微“一课”“漫说”等传统栏目,以及“人社观察π”数字人播报栏目,提升政策解读实用性易懂性,扩大传播力影响力。(责任部门:局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三、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

  9.不断提高政策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丰富公众参与渠道,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时,应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规范公开事项目录、决策结果及意见采纳等情况。落实《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专家资政建言、决策支撑作用。(责任部门:法规处、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10.进一步深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制度。主动邀请专家学者、代表委员、企业群众、法律顾问、基层工作人员等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长专题会议,做好代表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形成工作闭环。(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11.生动开展各类政府开放活动。以集中组织与常态化开展相结合的方式,擦亮“大国小工匠”、15分钟就业服务圈站点活动、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技能博物馆“冠军讲堂”“来问大师”公共教育、“走进人力资源产业园”“走进仲裁”等人社政府开放活动品牌。强化市区协同,加强媒体合作,深入挖掘开放资源,创新活动形式。(责任部门:福保处、市就促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仲裁院;相关处室、单位)

  1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热点政策和高频事项,联动线上线下渠道,切实加大二次解读与跟踪解读力度,同时做好民意民情监测研判。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高质量做好中国政府网留言办理、提高局官网政策留言板、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栏目办理,切实提升“12333智询通”在线咨询、“一网通办”在线帮办服务能级。(责任部门:直属机关纪委、局宣教中心、局咨询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四、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3.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定期提请局领导审议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政务公开与业务、经办、法制、宣传、舆情、咨询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社干部政务公开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局宣教中心、局咨询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14.重点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发挥局官网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用户导向,完善栏目功能、丰富内容供给、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安全防护。加大对“中国上海”“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供稿力度。建强局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与局官网和“上海发布”等平台加强协同,稿源互通。(责任部门:局宣教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局咨询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

  15.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开展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查,科学确定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按照局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内容审核,压实审校责任,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内容关、格式关和文字关。针对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已发布的信息,建立定期清理机制,确保内容准确。(责任部门:办公室、局宣教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局咨询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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