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国有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造就能够创造新质生产力的工程技术人才,引导工程师全生命周期职业发展,打造本市顶尖卓越工程师队伍,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严把评审质量,做好本市正高级工程师评价选拔工作,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要点
(一)服务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积极赋能本市“(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三大先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建筑设计、智慧交通、规划资源、生态环保、绿化市容、水务水利等重点领域人才发展。
(二)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引导本市高级工程师积极投身新型工业化、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基层综合治理等本市重点工作。
(三)进一步调整完善评审机制。从2024年起,本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本市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继续实行总量调控,事业单位按岗位缺额申报,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各区域推荐人选原则上控制在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对确有需要的重点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可逐步提高到15%。
(四)优化正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业设置。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建设交通类)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的专业学科组调整为9个,具体是:规划资源、交通工程、生态环境、绿化市容、房地产技术、城市管理、勘察设计、土建施工、水务(水利)及海洋。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工业生产类)职称评审委员会增加人工智能应用专业学科组,取消水产专业学科组。
二、关于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沪人社规〔2018〕21号”文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历
1.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
2.对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符合沪人社规〔2018〕21号文件规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
3.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专业技术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直通车”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二)任职资历
本年度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资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三)论文(含代表作、技术工作总结)
1.申报人提交代表作的,须由两名同行院士对该代表作进行认定推荐,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2.申报人提交技术工作总结的,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相关材料(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重点说明申报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提交由两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在职正高级专家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个人评审职称的依据。
3.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著作除外),将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提交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提交著作(含译著)的,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
(四)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要求:完成其中2门及以上公需科目培训(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等)。
2.专业科目要求:参加一门以上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培训(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基层培训班等)。
各类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三、关于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前完成系统推荐
各市属委办局、国有企业(集团)、各区完成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等工作。系统评议推荐通过人员由所在系统填写《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的“系统考核推荐小组意见”栏。通过评议推荐的方能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须附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的《推荐证明》(附件4)。
单位所在区、系统无法开展评议推荐的,所在区、系统应在8月20日前书面委托正高级评委会进行评议推荐。
(二)9月15-30日开展网上申报
接受经系统推荐的人员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未按时申报或未完成提交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网上申报要求: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身份证号码不得更改)。
(三)11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
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凭证。对于因申报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评委办公室网上反馈通知补正。在10月10日前未按高评委要求完成修改补充并提交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
(四)11月22-30日书面材料报送
申报人所在委办局、国有企业(集团)、区凭受理凭证按照要求报送,由正高级评委会或相应学科组通过申报平台短信通知,书面材料报送地址见附件5、附件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00,14:00-16:00,节假日不受理。
四、结果公示和制证
对高评委表决通过的人员,由高评委办公室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人员,由正高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下达评审结果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评审结果制作职称电子证书。
五、材料要求
(一)对个人的材料要求
1.《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重要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评审期间原件(除身份证外)由审核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以备查验;
3.主送论文一式3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
4.推荐证明、诚信承诺书、继续教育证明、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各1份。
上述第2-4项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上传封面及目录,论文另需上传WORD版本)。
(二)对单位的材料要求
1.《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
2.《在职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附件3)1份。
六、材料报送地点
(一)工业生产类高评委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23112632、23119435
材料报送地址:工业生产类高评委各学科组(联系地址附后)
(二)建设交通类高评委办公室设在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卜老师联系电话:23113157
材料报送地址:建设交通类高评委各学科组(联系地址附后)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4671023、54246237
特此通知。
附件:1.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
3.在职高级工程师及正高级工程师统计表
4.推荐证明
5.正高级工程师(工业生产类)评委会下属各专业组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6.正高级工程师(建设交通类)评委会下属各专业组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
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单位: 姓名: 编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核对结果 |
1 |
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 |
3 |
网上生成, 盖章后再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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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论文 |
主送论文一式3份 其它论文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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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 |
1 |
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项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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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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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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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请为材料编上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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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报对象花名册(电子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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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人: 电话:
附件2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
所属 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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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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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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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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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考核情况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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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考
核
意
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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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续)
系 统 考 核 推 荐 小 组 意 见 |
主送论文/技术总结评鉴意见 |
事业单位缺额推荐意见(企业无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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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票数:应到 人,实到 人,同意 票,否决 票,弃权 票。 |
注:考核推荐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与业绩等方面。
附件3
在职高级工程师及正高级工程师统计表
系统(单位)名称 |
高级工程师人数 |
正高级工程师人数 (含高工(教授级))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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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的人数:
不占职数的省部级以上高级专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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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推 荐 证 明
评委会:
兹证明 (工作单位) 同志,于 年 月 日,经我单位组建的评议推荐小组评议,同意推荐参加 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将随申报材料另行书面提供。
系统(集团公司、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正高级工程师(工业生产类)评委会
下属各专业学科组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冶金专业学科组:
宝武管理研修院(宝山区长江路868号互联宝地1号楼302室)
联系电话:20658279 联系人:于老师
2.汽车专业学科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路489号)
联系电话:22018601 联系人:俞老师
3.电气专业学科组:
电气集团职称工作办公室(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748号A110室)
联系电话:22858742 联系人:朱老师
4.化工专业学科组:
华谊管理研修院(万航渡路731号1号楼207室)
联系电话:62320177 联系人:张老师
5.仪电专业学科组:
仪电集团职称工作办公室(田林路158号12楼电子制造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64080270-605 联系人:刘老师
6.医药专业学科组:
上海医药职工大学(飞虹路525号506室)
联系电话:65048740 联系人:傅老师、李老师
7.纺织专业学科组: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虹桥路1488号1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22110275 联系人:张老师
8.轻工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轻工业协会(肇嘉浜路376号7楼)
联系电话:64159898-1673、64731706 联系人:钱老师
9.计算机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海宁路1399号金城大厦902室)
联系电话:52137151-1 联系人:潘老师
10.质量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中心(威宁路393号)
联系电话:64312580 联系人:傅老师
11.集成电路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张江碧波路500号209室)
联系电话:50805260 联系人:潘老师
12.人工智能应用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胶州路358弄1号楼401室)
联系电话:62120636、62760078 联系人:冯老师、黄老师
附件6
正高级工程师(建设交通类)评委会下属
各专业学科组评审方向、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规划资源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土地管理、地矿技术等
材料报送地址:徐汇区南丹东路25号4楼(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学校)
联系电话:63193188-13063、64696400
联系人:陈老师(政策咨询)、余老师(材料受理)
2.交通工程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道路桥隧工程、港航船舶工程、航空工程、轨道(铁路)工程、智能交通、综合交通等
材料报送地址:黄浦区黄陂北路9号申远大厦3楼
联系电话:53950529、53950532 联系人:秦老师、李老师
3.绿化市容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园林绿化、林业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
材料报送地址:徐汇区虹梅南路126弄108号(上海市环境学校徐汇校区)
联系电话:54360104、52567705 联系人:沈老师、唐老师
4.生态环境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咨询评估、生态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等
材料报送地址:南昌路57号/雁荡路84号科学会堂2号楼403室(前往时请提前联系)
联系电话:15821578287 联系人:鲍老师
5.房地产技术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房地产技术管理、物业技术管理、建筑维保更新、设施设备等
材料报送地址:复兴中路1号申能国际大厦11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63270672、64671023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6.城市管理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燃气工程、建设消防工程、管线和照明工程、韧性安全建设、数字化管理等
材料报送地址:复兴中路1号申能国际大厦11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54246237、64671023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7.勘察设计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市政设计、岩土工程、建筑技术、建筑经济管理等
材料报送地址:石门二路258号M层第五接待室
联系电话:62464282 联系人:周老师、徐老师
8.土建施工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建筑施工、工程施工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材料、 建筑设备等
材料报送地址:静安区洛川中路701号8号楼一楼
联系电话:35312072 联系人:张老师
9.水务(水利)及海洋工程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文水资源、海洋工程等
材料报送地址:江苏路389号906室
联系电话:32066921 联系人: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