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与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高评委”),由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负责本市电子信息、信息系统工程、工业互联网、仪器仪表、新型电子(电气)元器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的重点是: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产业发展趋势,坚持以创新为引领,聚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产业链。同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工程技术人员投身技术创新、产业振兴,克服唯学历、唯奖项、唯论文倾向,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二、评审专业范围
高评委下设6个专业学科组,受理专业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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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学科组名称 |
受理专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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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信息与多媒体技术 |
电子信息、信号与信息处理、广播电视工程、广播电视制播、虚拟制作、超高清视频显示、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网络视听、网络服务、融合媒体、数字媒体、新媒体、广播视听设备、智能家居、楼宇设备自控、安防等技术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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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系统工程与新兴技术 |
元宇宙和开源技术、智算云、数据分析、算力集群、算力优化、算力调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字内容、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系统规划与咨询设计、信息系统开发与集成、数据迁移、数据运行维护、信息系统与数据测评等技术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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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仪器仪表与自动化技术 |
工业自动化仪表、智能仪器仪表、精密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与电工测量仪器、光电仪器与光学工程、车辆信号与控制设备等技术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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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智能与工业互联网 |
工业操作系统、工业物联网、工业数据分析与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与运营、工业数字孪生、工业大模型、工业语料治理与知识管理、工业智能算法、工业智能体、工业具身智能、工业智能平台、工业互联网与工业智能场景应用,工业智能评测、工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技术及应用。工业网络安全、工业数据领域安全、工业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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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型电子(电气)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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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型传感器件、电连接器件、电子变压器、测控电源、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印刷电路板、光源与照明器件等技术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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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精密机械与有色金属加工 |
仪表电子机械结构及机电一体化设计与制造;有色金属、半导体材料加工过程中自动化控制、加工工艺、性能测试、分析等技术及应用 |
三、受理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技术工作,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4个月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条件之一,已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所在单位须在《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岗位缺额情况,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申报。
(三)中央在沪单位、外省市驻沪机构的人员不在本评委会受理范围内,如确需委托本评委会评审的,可先由在沪单位(或驻沪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商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再由在沪单位(或驻沪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一般为省部级)人力资源部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本市不受理个人委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接受申报。
(四)下列情况者不属于申报范围:
1.本年度(2026年)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2025年)参加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有重大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与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
4.对于取得工程师职务后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须在取得学历后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方可按所取得的学历申报。
5.取得《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认可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按《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操作办法》(https://rsj.sh.gov.cn/txgzc_17411_17411/20210421/t0035_1399110.html)聘任工程师,且符合申报学历、资历要求的。
6.由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1〕312号)执行(https://rsj.sh.gov.cn/trsrc_17739/20211202/t0035_1404166.html)。
7.已评聘其他非工程系列中级职称,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先转评工程师职称(须具有理工科类专业教育背景),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累计符合申报资历要求的,方可申报。
8.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通过“直通车”或“绿色通道”申报:
① 符合沪人社专〔2023〕111号文件中“直通车”或“绿色通道”条件的“两高人才”(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和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由单位考核推荐,先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取得资格后可参加申报评审。
② 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满3年但未满5年,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可由单位考核推荐,先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取得资格后可参加申报评审:
1)在受聘工程师期间,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在受聘工程师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位)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9.工程师职务任职资历计算:自首次聘任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其间,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作证明(下载路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专栏)。
(三)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
在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期间,本人在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取得至少一项以下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奖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人(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需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是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查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受聘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2篇及以上,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需提供论著的封面、目录及封底;其中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合作署名不超过3人)撰写,本人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及以上(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若提交的论文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以书刊号为准),需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经专家审阅可以酌情加分。标明“通讯作者”的论文,合作撰写排名和人数不限,但不能作为主送论文。
3.若以外文撰写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送的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内容概要。
4.若以项目技术总结替代专业技术论文,应是本人为主承担的科研、生产或工程设计项目(必须是单个项目),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项目技术总结须在项目完成验收时撰写,而非为本次申报事后撰写;项目技术总结须阐明项目水平,并表述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作用和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附职称证书复印件)的同行专家针对该总结出具评价推荐意见。
5.提交的专业技术论文、项目技术总结等材料,应完成单位脱密审核。
6.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申请报告、结题报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或项目技术总结。
7.论文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通过中国知网对所提交的论文、项目技术总结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同时,也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26年度申报本评委会的人员须完成公需科目9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合计150学时的继续教育。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21号),2026年公需科目课程目录范围内的直播和录播课程均可计入公需科目学时,公需科目须累计完成90学时。
公需科目学习,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所学的学时,可以合并计算。
2.专业科目:登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https://inesajxjy.byl.sh.cn),通过手机验证码进入,完成60学时学习,并下载《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为减少重复学习,下列继续教育学时可抵扣本评委会本年度专业科目学时。
(1)2021年7月1日起至今,曾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或其他评委会“专业科目”培训所取得的学时,提供学习证明的,可抵扣本评委会《专业科目》最多50学时。
(2)2021年7月1日起至今,曾参加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的面授课程所取得的学时,可抵扣本评委会《专业科目》学时。
(六)面谈答疑要求
为更好地、更全面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能力及业绩情况,评审过程中将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谈答疑。时间及地点由评委会通过申报平台另行短信通知。
面谈答疑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五、申报方法
(一)个人申报
1.有意申报本专业评委会的人员,即日起可填写《2026年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预报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6),并发至ydzcb168@163.com邮箱,以便评委会办公室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您。
2.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前,可先填写《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自荐综合材料》(附件1),做好准备。填写内容与网上填报栏目基本对应。
3.在规定申报时间段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在【高级职称评审通知】栏搜索并点击本评委会发布的《评审工作的通知》,选择要申报的学科组,按要求用手机扫码进入填报系统,完善基本信息。
4.进入申报系统后,首先点击进入【相关表格】栏,下载并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按要求逐项填写并上传规定的附件资料(须原件扫描,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5.评审以系统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为准。填报上传完成,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生成《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并打印。
6.申报人需将《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自荐综合材料》(附件1)交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核实意见并盖章确认,然后将完整的《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单位意见”栏。
(二)单位审核
1.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提交的《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申报自荐综合材料》的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核实评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核实意见须写清具体核实内容)。
2.所在单位需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在所聘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并填写《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盖章确认(附件2)。
3.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填报的项目课题出具《项目参与情况证明》(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
4.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的公正,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填报时间:2026年6月27日至7月19日(截止日未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的,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评委会办公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申报人须关注评审进程,若评委会审核退回,应自退回日起7天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若未再次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和送交时间
1.网上申报材料形式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并通过申报系统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申报人(申报期间建议关闭手机短信过滤功能)。
2.纸质材料的要求:申报人应按《高级工程师申报送审材料目录》(附件5)的要求整理纸质材料,将规定的纸质材料装入标准的纸质档案袋(不使用硬纸壳、塑料壳档案盒),并将《高级工程师申报送审材料目录》(附件5)贴在档案袋袋面,标明申报学科组、受理号、申报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手机。
3.纸质材料送交时间及地点:以申报系统平台发送短信通知为准。
七、评审费用和缴费方式
(一)评审费用:1100元/人(含论文、学科组及高评会评审费用)。
(二)缴费方式:本评委会未在申报系统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受理号分配后,申报人会收到申报平台发送的短信,告知转入的账户信息。
申报人需开具单位发票的,请在申报系统【基本信息】的“备注栏”填写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和税号的准确信息。未填写的,发票抬头默认为参评人姓名。
(三)申报人转账成功后,需打印转账凭证与纸质材料一同递交。
八、联系电话和地址
(一)上海电子商会(上海电子制造行业协会)
联系时间:上午9:30-11:30,13:00-15:3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64080270-605 刘老师,64080270-606 李老师
联系地址:田林路142号D1栋12楼,邮箱:ydzcb168@163.com
(二)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仅受理“有色金属加工”专业)
联系时间:上午9:30-11:30,13:00-15:3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33872553许老师,邮箱:ydzcb168@163.com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长清北路53号中铝大厦南座907室
(三)上海市算力网络协会(仅受理“信息系统工程与新兴技术”“工业智能与工业互联网”专业)
联系时间:上午9:30—11:30,13:00—15:3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65791220王老师、李老师,邮箱:ydzcb168@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879号B408室
特别申明:本评委会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进行职称代办、咨询服务。
本通知由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评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职称专家—高级职称评审通知”栏目中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自荐综合材料.doc
附件2: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doc
附件3:项目参与情况证明表.doc
附件4:公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表.doc
附件5:高级工程师申报送审材料目录.doc
附件6:2026年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预报人员基本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