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浦东新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浦东新区)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以下简称“高评委”),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负责浦东新区区域内非公领域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高评委下设2个专业学科组,受理专业范围如下:

学科组

专业

集成电路设计

各类集成电路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电路系统设计、半导体技术、芯片设计、单片机开发等,以及集成电路芯片性能与可靠性分析等。

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研发及集成电路软硬件测试、封装设计等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包括针对器件、设备、材料等的开发、制造及支持等。

  三、申报范围

  1、在浦东新区区域内非公领域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受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下列情况者不属于申报范围:

  (1)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3)按国家规定,中央在沪单位、外省市驻沪机构的人员,不参加本市地方职称评审。如本系统没有评审机构、确需委托本市评审高级职称的,可先由在沪单位(或驻沪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商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再由在沪单位(或驻沪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一般为省部级)人力资源部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本市不受理个人委托)。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于取得工程师职务后取得本科以上理工类专业学历的人员,须在取得学历后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后取得的学历申报。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1〕312号)执行。

  6、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文件规定,符合本市“直通车”或“绿色通道”政策的“两高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业绩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可向浦东新区职称受理服务单位申请破格申报(咨询电话:50580890),参加上海市职称评审“直通车”或“绿色通道”评议,通过后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7、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截至2026年6月30日。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或者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

  (三)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受聘工程师职务以来,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取得至少一项以下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学术著作等学术成果(不含编著、教材,合作人数不超过3人),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本人在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岗位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中,独立撰写并能反映本人业绩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不少于3000字。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为确保申报人员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申报人员如提交多篇论文或技术总结,须明确1篇作为“主审论文”。发表论文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若申报人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高校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技术总结。

  以项目技术总结代替论文的,项目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同时,也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论文、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申报前应完成单位脱密审核。

  (五)专家面谈要求

  为深入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将在专业学科组推荐评价阶段开展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工作。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谈,面谈情况作为本次评审结论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

  面谈时间及地点由评委会通过申报平台另行短信通知。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累计完成课程应不少于45学时。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进入“学习中心”栏目,通过“随申办APP”扫码登录后,进入“人事人才”-“继续教育学习中心”,选择相关课程进行报名。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课程应不少于45学时,申报人员可在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平台(https://www.icpeixun.com/)完成注册、选课和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度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具体使用方法请查询:2026年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https://www.sacee.org.cn/jxjysb/)。

 五、网上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至8月15日止,申报者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二)个人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1、申报方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本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并确保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需在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网上第一次申报并成功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网上材料提交后,评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退回材料修改,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3)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后,评委会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高级职称评审纸质材料。

  3、纸质材料递交地点及报送时间

  地点:浦东新区博云路111号

  时间:以职称服务系统平台短信通知为准(申报期间建议关闭手机短信过滤功能)

  六、申报材料要求

  1、请确认上传的全部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身份证号码不得更改,检查无误后,点击【生成申报表】打印《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在“个人承诺”页签名确认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2、单位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填写核实意见并盖章后,申报者将该页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上报材料】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3、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评委会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4、单位审核

  (1)对申报人提交《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并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核实评价意见并盖章(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写“情况属实”之类)。

  (2)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技术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并协助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如实填写《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综合报告》,原件需扫描上传至【相关表格】栏中。

  七、评审费用

  高级职称评审费人民币1100元/人。当年度未通过评审者,费用不予退还。

  请申报人在职称申报系统【基本信息】中的“备注栏”填写开具发票相关信息,如开个人发票,请填写“个人”,如开单位发票,请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和税号。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黄老师 61635670、庄老师 61635687

  咨询时间:9:30—11:00;13:30—16:0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特别申明:本评委会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进行职称代办、咨询服务。

  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浦东新区)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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