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再次发生工伤,需要再进行工伤认定吗?有没有工伤待遇?

发布时间:2023-08-28

  答: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仍须向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再次发生工伤的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就医待遇、康复待遇、伤残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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