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运会作出杰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拟记大功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70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开展奥运会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其他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奖励的复函》(沪人社专〔2024〕257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体育局对在第3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作出杰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开展记大功奖励工作。根据奖励工作部署,在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樊振东等23人为拟记大功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对拟奖励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23110171
传真号码:021-5072253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拟记大功的运动员、教练员、科医保障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樊振东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乒乓球运动员 |
陈芋汐(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跳水运动员 |
覃海洋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游泳运动员 |
吴 愉(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拳击运动员 |
郭崎琪(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体操运动员 |
唐钱婷(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游泳运动员 |
张之臻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网球运动员 |
王鑫杰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射击运动员 |
宋佳媛(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田径运动员 |
余晓玲(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跳水队主教练 |
聂玉弟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跳水队总教练 |
崔登荣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游泳队总教练 |
尹万利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游泳队主教练 |
吴 迪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网球队主教练 |
陈永强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男子手枪速射主教练 |
隋新梅(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田径铅球、铁饼主教练 |
金 帆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跳水队队医 |
彭 倩(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艺术体操队队医 |
隋菁菁(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游泳队领队 |
盛茂武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副主任、游泳运动中心主任 |
李 备(女)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乒乓球羽毛球运动中心主任 |
高晓东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主任 |
叶晓东 |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
副主任、体操运动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