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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发布时间:2026-06-26
本市自2026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35元,调整到2340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72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6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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