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工伤认定要多久?

发布时间:2023-11-22

  答:工伤认定申请人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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