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龄不符合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24-03-26

  答:伤残五级至十级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继续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按照《实施办法》和前款规定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人员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