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主管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机构:上海森漾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 录
摘 要
前 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及目的
(二)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四)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五)项目依据的相关政策文件
(六)项目绩效目标
(七)利益相关方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思路和方法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五)评价指标整体框架说明
(六)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附件一、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附件二、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三、管理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四、参训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
摘 要
项目概述: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高技能人才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尚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也不够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必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以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我国的产业升级和产业链提升的人力资源保证,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市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发挥财政资金对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2018 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扶持作用,进一步提高上海市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上海森漾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承担了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年初预算金额276,832,000.00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96,272,000.00元,当年实际执行金额191,959,741.20元,预算执行率97.80%。
本次绩效评价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
(1)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市财政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对本市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在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培养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经费资助。按照培养基地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当年度建设计划,对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可用于提升培养基地专、兼职教师执教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各类培训,包括教学方法、教学理论和专业理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技能提升培训等。
(2)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开展历年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相关工作,支付给2018年度通过评审的资助项目第一笔资助款及通过验收项目相应建设尾款,以及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我处拟采用中央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新手段,将各培养基地的统计数据、音视频资料及监控画面等内容直接联入监控数据系统,相关人员可直接了解到各地培养基地的运行状况,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和服务。本项目将对运监平台进行调研及方案设计,为下一阶段平台建设做好准备。为进一步发挥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在本市创新创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工作,支付给2018年通过分基地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评审的第一笔资助款及通过验收项目相应建设尾款。此外,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作从2012年开展至今,基地数量从2012年25家增长到2016年底的94家,数量逐年递增。期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的申报、验收、变更等工作已逐步趋于常态化,为确保设施设备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的延续性,2018年起,“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评审”项目拟提前启动并一招三年。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设立有助于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运用由绩效评价小组设计并通过专家论证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多种方式,对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最终评分结果为89.79分,评定等级为“良”。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建立了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针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在各层面设立了相应的岗位,配备了专职的人员,并通过多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与上海市人社局职建处合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涵盖从预算编制、申请受理、资料审核、项目验收,项目公示、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流程,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
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276,832,000.00元,预算调减金额80,560,000.00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96,272,000.00元,调整率为70.89%。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17年新设项目,2018年初预算金额系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根据以前年度资助资金执行情况适度调整而形成的,所以无预算形成的明细基础数据,编制依据不够充分。
2、项目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日常项目管理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但制度中并未列明项目的申请受理、申请审批、项目验收的审核时限,也未列明公示时长等具体时间规定,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3、项目在实施计划中的时间安排不够合理: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中的子项目:历年项目验收申请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 日,其后还要经过项目初审、验收、评审、复审等环节才能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才能进行资金发放。造成项目的大量工作集中在第四季度完成,项目在实施计划中的时间安排不够合理。
(四)建议和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建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在编制年初预算前先做个调研,了解各单位的申请意向及申请金额,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统计分析后再结合以前年度资助资金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尽量减少年中预算调整,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合理、高效使用。
2、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审核时限、验收时限、公示时长等具体规定,便于实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确保项目产出达到预期
建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验收的受理时间提前,其后的项目评审、项目验收、项目公示、项目的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实施时间也能提前,圆满完成年度项目工作。
前 言
为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海森漾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承担了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组通过开展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访谈调查、数据采集和分析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对本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梳理和总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及目的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高技能人才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尚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也不够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必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以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我国的产业升级和产业链提升的人力资源保证,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 30%。加大地方人民政府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70 号)指出:“以提高企业职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着力点,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和培育,促进劳动力潜能的充分发挥和劳动力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职工职业培训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本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特别是科技型和中小微企业人才队伍,切实提升本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2011年起,上海市依托重点产业领域的大型企业、协会、园区和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聚焦专项资助等政策,促进其辐射带动本行业和上下游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自2012年起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相关工作。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批准成立102家高技能人才基地,期中70家基地申报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共161批次,有126批次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获得经费资助,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总资助金额累计达24.4亿元。截止2018年底,已有57批次的实训设施设备项目完成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另有69批次的实训设施设备项目还处于建设过程中。2014年到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共批准增加师资建设项目88个,资助总金额1507.79万元。
(二)项目的实施情况
1、项目范围
(1)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市财政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对本市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在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培养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经费资助。按照培养基地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当年度建设计划,对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可用于提升培养基地专、兼职教师执教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各类培训,包括教学方法、教学理论和专业理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技能提升培训等。
(2)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开展历年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相关工作,支付给2018年度通过评审的资助项目第一笔资助款及通过验收项目相应建设尾款,以及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拟采用中央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新手段,将各培养基地的统计数据、音视频资料及监控画面等内容直接联入监控数据系统,相关人员可直接了解到各地培养基地的运行状况,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本项目将对运监平台进行调研及方案设计,为下一阶段平台建设做好准备。为进一步发挥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在本市创新创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工作,支付给2018年通过分基地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评审的第一笔资助款及通过验收项目相应建设尾款。
此外,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作从2012年开展至今,基地数量从2012年25家增长到2016年底的94家,数量逐年递增。期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的申报、验收、变更等工作已逐步趋于常态化,为确保设施设备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的延续性,2018年起,“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评审”项目拟提前启动并一招三年。
2、项目内容
(1)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为当年通过验收的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当年验收审定的项目总金额,扣除前期已支付50%部分后的余款。
(2)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为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资助内容主要为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用于提升培养基地师资聘请、进修培训、带教补贴等支出。最高资助额度原则上为50万元/年。
资助资金的拨付方式、申报企业条件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要求。
(3)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
资助对象为历年已审批通过、已获得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且2018年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项目。
资助内容主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的添置,包括实训硬件和软件的购置。
资助金额为当年验收审定的项目总金额,扣除前期已支付50%部分后的余款。
(4)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申报):
资助对象为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资助内容主要为基地实训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运行和维护等支出,包括实训硬件和软件的购置等。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50%。2014年度及以往年度资助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能申请2018年度同类资助项目申报。单个资助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但对规模较大、建设内容较为复杂的资助项目,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付的办法,一般项目启动后拨付50%,项目结束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5)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为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
资助内容主要为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的添置,包括实训硬件和软件的购置。单个资助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但对规模较大、建设内容较为复杂的资助项目,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付的办法,一般项目启动后拨付50%,项目结束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6)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运监平台调研及方案设计。
(7)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设施设备中期评估项目。
3、项目期限
项目的计划实施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次项目的评价时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资金为2018度财政支出部门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由上海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受资助单位。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受理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入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实施动态化管理,对获得支持的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监管资金使用,监督项目建设并验收。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流程图如下:
2、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总额为276,832,000.00元,调整后预算总额为196,272,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为191,959,741.20元,预算执行率为97.80%,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分别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这两部分。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及使用明细如表1-1、表1-2所示:
表1-1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明细表(单位:元)
项目构成(二级) |
构成明细(三级) |
原预算金额 |
预算调整 |
调整后 预算金额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
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
4,000,000.00 |
-400,000.00 |
3,600,000.00 |
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
2,352,000.00 |
0 |
2,352,000.00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 |
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 |
160,000,000.00 |
-70,000,000.00 |
90,000,000.00 |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申报) |
100,000,000.00 |
-4,000,000.00 |
96,000,000.00 |
|
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 |
10,000,000.00 |
-5,980,000.00 |
4,020,000.00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运监平台调研及方案设计 |
180,000.00 |
-180,000.00 |
0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设施设备中期评估项目 |
300,000.00 |
-70,000,000.00 |
300,000.00 |
|
合计 |
276,832,000.00 |
|
196,272,000.00 |
表1-2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单位:元)
项目构成(二级) |
构成明细(三级) |
预算金额 |
实际支出金额 |
预算执行率(%)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
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
3,600,000.00 |
2,663,505.50 |
73.99 |
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 |
2,352,000.00 |
2,271,155.00 |
96.56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 |
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 |
90,000,000.00 |
89,388,192.33 |
99.32 |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申报) |
96,000,000.00 |
93,534,250.00 |
97.43 |
|
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 |
4,020,000.00 |
3,817,638.37 |
94.97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运监平台调研及方案设计 |
- |
- |
- |
|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设施设备中期评估项目 |
300,000.00 |
285,000.00 |
95.0 |
|
合计 |
196,272,000.00 |
191,959,741.20 |
97.80 |
3、2017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是经常性项目。该项目2017年初预算金额 34,622.47 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 34,359.67 万元,当年实际执行金额 28,074.36 万元,预算执行率 81.71%。
(四)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如下:
1、项目的组织管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策制定单位及项目核准的决策机构,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同时也对资助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是项目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申请受理、组织初步预审、参与项目评审与复审、项目监督、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主要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公共实训处负责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主要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处负责实施。
上海市财政评审中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以下简称“市职建处”)是项目的参与单位,协助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进行项目的组织实施。
2、项目的实施管理
(1)当年新申请资助项目管理流程: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对当年新申请资助项目按照申报通知发布、项目申报培训、项目方案受理、项目申报预审、项目专家评审、项目专家复审、项目核准公示、项目资金拨付、项目鉴定与验收等流程的设定进行管理。其中项目初审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进行,主要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资助重点方向、具备申报材料形式要件;项目预审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牵头,市经信委、市财政评审中心共同参与,主要审核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评审和项目复审由市财政评审中心牵头,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市职建处派专人参与评审工作,主要审核申报项目的预算合理性。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上海中智科创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进行全过程协助管理,委托上海职教协会对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进行全过程协助管理。包括对申报、变更和验收等各阶段的有关项目进行评审,对基地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评审要求对基地进行抽查和指导,以及对历年资助项目库进行评审等工作。项目的实施管理流程主要如下:
(2)历年资助项目管理流程: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对历年资助项目的验收按照验收通知发布、验收申请受理、验收组织实施、验收结果公布、资助资金拨付的设定进行管理。
管理流程主要如下:
(五)项目依据的相关政策文件
为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制定规章开展项目活动,政策制度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55号)。
(2)《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 号)。
(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
(4)《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70号)。
(5)《关于印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5〕46 号)。
(6)《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4号)。
(7)《关于在本市各区“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建设的通知》(沪人社就〔2017〕275 号)。
(8)《关于开展 2018 年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8〕77 号)。
(9)《关于开展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历年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8〕78 号)。
(10)《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的若干规定》。
(11)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沪就促党委〔2016〕18号)。
(12)关于印发《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就促〔2018〕35号)。
(13)关于印发《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就促〔2017〕64号)。
(14)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就促党委〔2016〕26号)。
(六)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为:
通过对本市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的扶持,从而软实力和硬件两方面进行补贴,一方面提升本基地职业培训师资的技能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本基地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和职业培训制度,另一方面提高硬件设施水平,从而进一步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项目主要有五个年度绩效目标,详情如下:
1、对新申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进行评审,完成率100%。
2、对申请验收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进行评审,完成率100%。
3、完成其他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相关的评审工作。
4、对建设中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进行监督管理,出具评估报告。
5、完成当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各阶段评审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利益相关方
根据项目决策,管理到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的全过程,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支出包括的相关利益方,具体为:
1、预算部门: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相关单位:所有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有关的单位
3、相关受益者:高技能人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的要求,推进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2、通过项目设置、职责分工、重点工作确定、配置资源等角度,评价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并进一步剖析该项目预算编制内容的细化程度,与计划任务的相关性,与业绩的匹配性,提高项目预算绩效重视程度,有效促进该项目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依据和参考。
3、通过管理制度建设、人力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落实、运行机制与信息公开落实等多个方面,评价该项目资源配置与管理的控制水平,并进一步剖析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促进项目资源管控措施的重视程度。同时,通过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评价项目进行过程的管理水平及执行过程的规范程度。
4、通过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以及时效等情况,评价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绩效水平,并进一步剖析完成的工作和履职程度,全面反映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注重绩效管理链中的事中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科学、合理地评价项目建设成绩,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管理水平、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上海森漾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森漾事务所)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被评价对象,即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的过程公开;评价过程尊重事实,凡是要求被评价人提供的资料都必须经过核实;评价结果透明,评价结果应当征求被评价人意见。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思路和方法
1、评价思路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需考虑绩效目标的特殊性。从规划中定位目标、关注目标特征,确定其协调选、发展性、可实现性及多元性。此外,目标制定是否准确、完整表达绩效目标及目标的核心价值也是涉及绩效目标策略的组成部分。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应当注重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应当针对项目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项目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的评分标准以计划标准为主,同时依据实际情况参照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其他标准等。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分(含75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分(含60分)—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收集项目依据的文件并提取与绩效目标相关的条文:
《关于在本市各区“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建设的通知》(沪人社就〔2017〕275 号)规定,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场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左右,并能满足创业能力实训、创业产品试制、企业孵化、创业服务功能定位的要求。②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行有明确且可持续的资金保障。③配备专业的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管理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创业孵化、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④具备规范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创业实体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和日常运作管理等制度。
《关于印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5〕46 号)规定:实训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付的办法,即项目启动后拨付 50%,项目结束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 50%。各项目资助资金应专款专用,其中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地实训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运行和维护等支出;师资队伍建设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基地师资聘请、进修培训、带教补贴等支出。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对资助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验收。资助项目建设周期原值为 1 年,但对于规模较大的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关于开展 2018 年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职[2018]77 号)规定,2018 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①符合本市产业或区域经济发展方向、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相关规定被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企业类培养基地的高技能人才占本单位技能劳动者比重达 30%以上。②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养评价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使用激励措施,年职工培训量 2000 人以上(培养基地聚焦新产业、新职业领域且相关从业人员规模较小的,每年培训量应占从业人员的 30%),并积极参与技能竞赛、首席技师评聘、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高师带徒、校企合作等专项工作。③面向上下游产业或同行业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开放,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每年培训量占年度总培训量的20%以上(培养基地技能人才培养项目主要为行业企业特有工种的,每年开放培训量应占年度总培训量的 10%以上)。申请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 50%;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一般为 50 万元/年。单个资助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但对规模较大、建设内容较复杂的资助项目,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且项目资助资金应一次申请,不按年度分批申请。
《关于开展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历年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8]78 号)规定:验收结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验收合格。在 2018 年 5月 31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通过验收后,将在 2018年当年拨付资助余款;2018 年6月1日至 8月31日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通过验收后,原则上将在 2019年拨付资助余款;在 2018年9月1日以后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通过验收后,列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验收项目库,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另行确定资助余款和资助资金拨付日期。
2、前期调研:上海森漾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小组对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市职建处、申请资助项目的所有单位进行前期调研。通过收集和查阅相关政策、文献及前期论证资料,研读相关文件、网络资料,与市就业促进中心、市职建处、各申请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电话(邮件)、面谈等途径沟通交流,了解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预算编制、组织实施、资金管理、过程控制等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的具体状况,对项目形成清晰的判断。
3、评价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初稿
通过前期调研成果,依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表、基础数据表,在综合评价表的基础上形成项目调查问卷表,针对性地设置指标体系,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框架。
4、数据采集
评价组通过基础表填写和数据复核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填写基础表的数据,评价小组对基础表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和查证。
5、数据汇总分析
评价小组对访谈报告、调查问卷表、基础表等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评价指标评分底稿(附件1),进行绩效评分。
6、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评分底稿、访谈报告、调查问卷表分析表等内容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委托方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委托方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
(五)评价指标整体框架说明
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由4大类、4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5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府文件、基础表、访谈等。
1、项目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累计权重100分。
(1)项目决策:占权重分10分,从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方面进行总体考察。
(2)项目管理:占权重分30分,考察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是否针对项目的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实施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制度的健全性、合规性和执行度等。
(3)项目绩效:占权重分50分,考察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是否完成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培养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项目在组织、评审、验收、支付等方面工作的产出情况,评价项目的质量与时效,并通过调查受训人员、教师、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考察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
(4)项目影响:占权重10分,项目影响指标从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是否采用通过网站通知、发布、报名、评审、公示、网上远程培训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工作以及是否在各个成面设立了相应的岗位,配备了专职的管理人员并制定了完整的管理制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和实现项目的动态化管理来考察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影响。
(六)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次绩效评价仅针对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的管理,未包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项目的管理。另外,问卷调查中的问题由调查对象根据主观感受填写,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问卷调查中的问题由调查对象根据主观感受填写,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分析,分析得出的结论可能与现实存在一定的差异。抽样调查存在着固有的抽样误差,抽取到的调查对象也存在着固有的偏差。因此,本次绩效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运用由绩效评价小组设计并通过专家论证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多种方式,我们对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9.79 分,评定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的权重分为10分,得分10分;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分为30分,得分24分;项目绩效类指标的权重分为50分,得分47.79分;项目影响类指标的权重分为10分,得分8分;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见下表3-1
表3-1 整体绩效分值
指标 |
A. 项目决策 |
B. 项目管理 |
C. 项目绩效 |
D. 项目影响 |
合计 |
权重 |
10 |
30 |
50 |
10 |
100 |
分值 |
10 |
24 |
47.79 |
8 |
89.79 |
得分率 |
100.00% |
80.00% |
95.58% |
80.00% |
89.79% |
2、具体绩效评价分析
A.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总分值10分,综合评分10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A项目决策 |
|
|
10 |
10 |
|
A1项目立项 |
|
6 |
6 |
|
|
A11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 |
2 |
2 |
|
|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2 |
|
|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2 |
|
A2 项目目标 |
|
4 |
4 |
|
|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
|
A22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2 |
A11 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5〕46 号)等中央、市级文件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精神相符,与部门发展政策和优先发展重点的关联度较高,项目的战略目标的适应性高。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2分。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1)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5〕46号),“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对本市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在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培养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经费资助;
(2)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5]4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对符合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实训设施设备项目进行资助。根据《关于在本市各区开展“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建设的通知》(沪人社就[2017]275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在本市创新创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分基地项目建设进行设施设备资助,促进分基地在本市的推广。立项依据充分。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2分。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依据相关政策提出申请、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再由市财政局审批后设立。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立项规范。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2分。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的绩效目标以历年支出情况为基础,根据 2018年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党委、政府的要求,且与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目标合理,符合客观事实。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2分。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年初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完全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 号)的要求,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分类细化,体现出财政资金支出带来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2分。
B.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总分值30分,综合评分24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B 项目管理 |
|
|
30 |
24 |
|
B1 投入管理 |
|
8 |
6 |
|
|
B11预算执行率 |
4 |
4 |
|
|
B12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
4 |
2 |
|
B2 财务管理 |
|
10 |
10 |
|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
|
B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3 |
|
|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
3 |
3 |
|
B3 项目管理 |
|
12 |
8 |
|
|
B31 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性 |
6 |
4 |
|
|
B3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6 |
4 |
B11 预算执行率:
该项目年初预算金额276,832,000.00元,调整后预算为 196,272,000.00元,当年实际执行 191,959,741.20元,预算执行率 97.80%。根据评分标准,预算执行率在 95%及以上为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权重分的5%,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4分。
B12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是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的经常性项目,但在2017 年以前均未纳入单位预算,2017 年该项目首次纳入该单位预算,2018年初预算金额系根据以前年度资助资金执行情况适度调整而形成的,编制依据不充分,导致年初预算金额27,683.2 万元与预算调整后金额 19,627.2 万元差异较大,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实际得分2分。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制定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的若干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对专账核算制度、专款专用制度、支付审批制度、预算编制、会计人员配备等相关流程做了规定。因此,该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4分。
B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评价组通过文件检查、财务支出明细及凭证抽查,认为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制定的《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的若干规定》执行,且做到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3分。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的支付审批、预决算均依照《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的若干规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财务制度执行;项目配备了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账务核算。项目的财务工作实施接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纪检部门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以及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财务监控有效。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3分。
B31 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性: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各区“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建设的通知》(沪人社就〔2017〕275 号)、《关于开展 2017 年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7〕101 号)、《关于开展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历年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7〕280 号)的规定开展日常项目管理工作,并制定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联合评审方案》,对项目申请受理、申请审核、项目验收、资金发放、信息公开等进行了规定。但上述文件中并未列明申请受理、申请审批、项目验收的审核时限,也未列明公示时长等具体时间规定,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实际得4分。
B3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经抽查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018 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的档案资料,项目申请受理、项目审核、项目验收、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均执行完毕,但因文件制度中未列明项目申请受理、项目申请审批、项目验收的审核时限,也未列明项目公示时长等具体时间规定,无法依据文件规定对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及时性进行判定。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实际得4分。
C.项目绩效
项目绩效总分值50分,综合评分47.79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C项目绩效 |
|
|
50 |
47.79 |
|
C1 产出目标 |
|
25 |
22.79 |
|
|
C11 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
5 |
5 |
|
|
C12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
5 |
2.79 |
|
|
C13 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完成率 |
5 |
5 |
|
|
C14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申报)完成率 |
5 |
5 |
|
|
C15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完成率 |
5 |
5 |
|
C2 效果目标 |
|
25 |
25 |
|
|
C21管理人员满意度 |
5 |
5 |
|
|
C22参训人员满意度 |
5 |
5 |
|
|
C23教师满意度 |
5 |
5 |
|
|
C24政策知晓率 |
5 |
4 |
|
|
C25师资水平提升情况 |
5 |
5 |
C11 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验收)评审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预验收;
第二阶段对项目设施设备预验收;
第三阶段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2018年共受理35个基地的项目验收申请(2014年-2017年申请资助项目但未验收的),通过三个阶段验收评审的项目数为35个,验收通过率为100.00%,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C12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评审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预验收;
第二阶段对项目设施设备预验收;
第三阶段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2018年共受理43个基地的项目验收申请(2012年-2017年申请资助项目但未验收的),通过三个阶段验收评审的项目数为24个,验收通过率为55.81%,根据评分标准,扣2.21分,实际得分2.79分。
C13 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
2018年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的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无申报,只有一个基地申请验收并通过验收评审,经公示后拨付余款,项目完成,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C14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申报)完成率: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共受理38个项目的申报申请,
申报评审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人社评)对项目是否符合资助重点方向、具备申报材料形式要件进行初审,评审后通过23个项目;
第二阶段(财政评审中心评)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算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后通过18个项目;
第三阶段对经第二阶段评审认为需要较大范围调整实施方案、暂无法确定资助金额的申报项目进行复审,评审后通过18个项目;
最终通过申报评审项目数为18个,申报完成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C15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完成率:
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申报)项目共受理30个项目的申报申请,申报评审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人社评)对项目是否符合资助重点方向、具备申报材料形式要件进行初审,评审后通过29个项目;
第二阶段(财政评审中心评)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算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后通过29个项目;
第三阶段对经第二阶段评审认为需要较大范围调整实施方案、暂无法确定资助金额的申报项目进行复审,评审后通过29个项目;
最终通过申报评审项目数为29个,申报完成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C21 管理人员满意度:
2018年共有146个项目提出了高科技人才培养基地申请,评价小组对所有申请单位进行了社会调查,但因部分单位同时提出实训设施设备添置项目和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或同时提出历年项目的验收及当年新项目的申请,实际申请单位数量为86个左右。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86份,回收47份,项目的综合满意度为99.39%,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满意度调查结果如表所示:
项目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总计 |
综合满意度 |
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 |
46 |
1 |
- |
47 |
100.0% |
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
46 |
1 |
- |
47 |
100.0% |
审批时效 |
41 |
5 |
1 |
47 |
97.87% |
资金资助标准 |
39 |
8 |
- |
47 |
100.0% |
资金发放形式 |
40 |
7 |
- |
47 |
100.0% |
资金发放时效 |
41 |
5 |
1 |
47 |
97.87% |
整体情况 |
43 |
4 |
- |
47 |
100.0% |
合计 |
296 |
31 |
2 |
329 |
99.39% |
C22 参训人员满意度:
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35份,回收16份,项目的综合满意度为99.3%,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满意度调查结果如表所示:
项目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总计 |
综合满意度 |
报名培训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专业性 |
15 |
- |
- |
15 |
100.0% |
培训课程的设置 |
15 |
- |
- |
15 |
100.0% |
培训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
15 |
- |
- |
15 |
100.0% |
培训基地任课老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方法 |
15 |
- |
- |
15 |
100.0% |
培训基地任课老师的工作态度 |
15 |
- |
- |
15 |
100.0% |
培训基地的设施设备 |
15 |
- |
- |
15 |
100.0% |
培训基地的证书发放制度 |
14 |
1 |
- |
15 |
100.0% |
参与学习后取得的培训效果 |
14 |
1 |
- |
15 |
100.0% |
培训基地的整体情况 |
14 |
- |
- |
14 |
100.0% |
合计 |
132 |
2 |
- |
134 |
100.0% |
C23 教师满意度:
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35份,回收12份,项目的综合满意度为96.4%,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满意度调查结果如表所示:
项目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总计 |
综合满意度 |
培训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
12 |
- |
- |
12 |
100.0% |
培训基地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氛围 |
12 |
- |
- |
12 |
100.0% |
培训基地的薪酬待遇 |
8 |
4 |
- |
12 |
100.0% |
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 |
12 |
- |
- |
12 |
100.0% |
培训基地参训人员的学习态度 |
11 |
1 |
- |
12 |
100.0% |
培训基地的设施设备 |
12 |
- |
- |
12 |
100.0% |
培训机构的考核制度 |
10 |
2 |
- |
12 |
100.0% |
对培训基地的总体评价 |
12 |
0 |
- |
12 |
100.0% |
合计 |
89 |
7 |
- |
96 |
100.0% |
C24 政策知晓率:
通过对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和项目申请单位相关人员访谈得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资金项目的宣传渠道主要有专题会议、微信群、网站等宣传方式。项目申请单位主要通过市人保局的专题会议及相关文件资料中知晓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政策,说明市政府对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视性很高,但还应加强其他渠道的宣传力度。根据评分规则,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C25 师资水平提升情况: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参照上海市教委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要求,规定参与教学的培训教师每5年必须参加八十课时的继续教育课程,以适应培训课程的发展形势,提升教学能力。根据评分规则,得满分5分。
D.影响力目标
影响力目标总分值10分,综合评分8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D影响力目标 |
|
|
10 |
8 |
|
D1 信息化管理水平 |
D11 信息化管理水平 |
3 |
3 |
|
D2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性 |
D21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性 |
3 |
3 |
|
D3项目动态化管理 |
D31项目动态化管理 |
4 |
2 |
D1信息化管理水平: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采用通过网站通知、发布、报名、评审、公示、网上远程培训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各项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根据评分规则,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D2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性: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在各个层面设立了相应的岗位,配备了专职的管理人员并制定了完整的管理制度,项目的编制、受理、审核、验收、公示、资助资金的发放、档案资料的管理等工作都有专职人员负责实施,沟通管理机制健全。根据评分规则,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5分。
D3项目动态化管理: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对受理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并着重对入库的资助项目实施动态化管理,对获得资助的项目实行绩效跟踪管理,督促项目完成,进行评价和验收,基本符合资助项目动态化管理的要求。但资助资金一般在年末集中发放,未能实现项目资金的动态化结转。也未对项目的培训次数、参训人数、高技能人才的增长率等相关产出数据进行系统统计,未完全符合对资助项目动态化管理的目标,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实际得分2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建立了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针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在各层面设立了相应的岗位,配备了专职的人员,并通过多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与上海市人社局职建处合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涵盖从预算编制、申请受理、资料审核、项目 验收,项目公示、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流程,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安全有效运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
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276,832,000元,预算调减金额80,560,000.00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96,272,000.00元,调整率为70.89%。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17年新设项目,2018年初预算金额系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根据以前年度资助资金执行情况适度调整而形成的,所以无预算形成的明细基础数据,编制依据不够充分。
2、项目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日常项目管理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但制度中并未列明项目的申请受理、申请审批、项目验收的审核时限,也未列明公示时长等具体时间规定,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3、项目在实施计划中的时间安排不够合理:
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中的子项目:历年项目验收申请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 日,其后还要经过项目初审、验收、评审、复审等环节才能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才能进行资金发放。造成项目的大量工作集中在第四季度完成,项目在实施计划中的时间安排不够合理。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建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在编制年初预算前先做个调研,了解各单位的申请意向及申请金额,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统计分析后再结合以前年度资助资金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尽量减少年中预算调整,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合理、高效使用。
2、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审核时限、验收时限、公示时长等具体规定,便于实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确保项目产出达到预期:
建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验收的受理时间提前,其后的项目评审、项目验收、项目公示、项目的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实施时间也能提前,圆满完成年度项目工作。
附件一、2018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权重 |
得分 |
A项目决策 |
|
|
从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进行总体考察 |
A1、A2项分值累加 |
10 |
10 |
|
A1项目立项 |
|
考察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项目立项的规范性 |
A11、A12、A13项分值累加 |
6 |
6 |
|
|
A11 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 |
考察项目与部门职责、战略目标的适应性 |
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发展战略目标,项目能够支持部门目标的实现,项目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得满分;每有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
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是否符合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 |
项目具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得满分;每有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
考察项目设立的程序是否严格规范 |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项目立项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立项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得满分;每有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A2 项目管理 |
|
考察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
A21、A22项分值累加 |
4 |
4 |
|
|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
考察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于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预算对应;预期产出效益与效果符合,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于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得满分;每有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
A22 绩效指标明确性 |
考察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项目绩效目标可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满分;每有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B项目管理 |
|
|
考察项目管理是否有效 |
分项指标分值累加 |
30 |
24 |
|
B1投入管理 |
|
考察项目的预算执行率、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
B12、B12项分值累加 |
8 |
6 |
|
|
B11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预算执行率达到95%-100%得满分;预算执行率低于95%或高于100%,每偏差1%扣权重分5%,扣完为止。。 |
4 |
4 |
|
|
B12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
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 |
项目预算细化至具体工作内容,预算单价和数量依据充分,得满分;每有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4 |
2 |
|
B2 财务管理 |
|
考察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
B21、B22、B23项分值累加 |
10 |
10 |
|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考察项目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包括预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付款审批制度 |
所有制度健全得满分,建立但不健全扣2分。 |
4 |
4 |
|
|
B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考察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情况 |
执行有效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3 |
3 |
|
|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
考察财务监控是否有效 |
财务监控有效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3 |
3 |
|
B3 项目管理 |
|
考察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
B31、B32项分值累加 |
12 |
8 |
|
|
B31 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性 |
考察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 |
制度健全得满分,建立但不建全扣2分 |
6 |
4 |
|
|
B32 业务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考察是否切实遵循为项目顺利实施指定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
项目管理制度中,每项制度执行且完善得满分,执行但不够完善扣0.5分,未执行不得分 |
6 |
4 |
C项目绩效 |
|
|
考察项目产出和效果 |
C1、C2项分值累加 |
50 |
47.79 |
|
C1 产出目标 |
|
从产出方面进行考察 |
C11-C15项分值累加 |
25 |
22.79 |
|
|
C11 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
考察2014-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
通过率100%得满分,每少1%扣权重分的1% |
5 |
5 |
|
|
C12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
考察历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率 |
通过率100%得满分,每少1%扣权重分的1% |
5 |
2.79 |
|
|
C13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完成率 |
考察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完成情况 |
完成率100%得满分,每少1%扣权重分的1% |
5 |
5 |
|
|
C14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申报)完成率 |
考察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添置资助项目(申报)完成情况 |
完成率100%得满分,每少1%扣权重分的1% |
5 |
5 |
|
|
C15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完成率 |
考察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完成情况 |
完成率100%得满分,每少1%扣权重分的1% |
5 |
5 |
|
C2 效果目标 |
|
考察项目管理情况 |
C21-C25项分值累加 |
25 |
25 |
|
|
C21管理人员满意度 |
考察管理人员满意度 |
满意度100%得满分,每少5%扣权重分的5% |
5 |
5 |
|
|
C22参训人员满意度 |
考察参训人员满意度 |
满意度100%得满分,每少5%扣权重分的5% |
5 |
5 |
|
|
C23教师满意度 |
考察教师满意度 |
满意度100%得满分,每少5%扣权重分的5% |
5 |
5 |
|
|
C24政策知晓率 |
考察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政策的宣传力度 |
知晓率100%得满分,每少5%扣权重分的5% |
5 |
5 |
|
|
C25师资水平提升情况 |
考察师资水平提升情况 |
较以前年度有提升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5 |
5 |
D项目影响 |
|
|
考察本项目的影响力情况 |
D1、D2、D3项分值累加 |
10 |
8 |
|
D1 信息化管理水平 |
D11 信息化管理水平 |
考察是否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3 |
3 |
|
D2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性 |
D21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性 |
考察沟通协调机制是否健全 |
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3 |
3 |
|
D3 项目动态化管理 |
D3项目动态化管理 |
考察项目是否实现动态化管理 |
项目实现动态化管理得满分,实现但不完全符合,每有1项扣1分,不实现不得分 |
4 |
2 |
总得分 |
100 |
89.79 |
附件二、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
您好,感谢您对我机构的一贯支持与帮助,为了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做的更好,请填写以下问卷,非常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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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学历:
研究生以上□ 本科□ 大专□ 高中及以下□
(一)您是通过何种方式到培训基地教学的:
社会招聘□ 单位推荐□ 自我推荐□
(二)您对培训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三)您对培训基地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氛围是否满意吗: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四)您对培训基地的薪酬待遇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五)您对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六)您对培训基地参训人员的学习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七)您对培训基地的设施设备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八)您对培训机构的考核制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九)您对培训基地的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对培训基地目前的教学、管理、教学授课等工作有哪些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三、管理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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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您在申请办理该项目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四)您该项目的审批时效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五)您该项目的资金资助标准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六)您该项目的资金发放形式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七)您该项目的资金发放时效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八)
您对该项目的整体情况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附件四、参训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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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单位: 您的工作岗位:
(一)您是从哪个渠道知道可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课程的:
单位通知□ 媒体宣传□ 微信群信息发布□ 网站信息发布□
(二)您在报名培训时对工作人员的态度及专业性是否满意?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三)您对培训课程的设置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四)您对培训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五)您对培训基地任课老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六)您对培训基地任课老师的工作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七)您对培训基地的设施设备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八)您对培训基地的证书发放制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九)您对参与学习后取得的培训效果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十)对培训基地的整体情况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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