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人乐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人社就〔2021〕355号
发布时间:2021-09-22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创造人人奋发有为的“乐业上海”宜业环境,本市将于2021年四季度开始实施“人人乐业”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有效帮助以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重点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重返职场,人人乐业。

  二、服务对象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重点是本市户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领金人员”)。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尤其是领金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基本服务和重点服务并行,全面提升就业能力和针对性帮扶并举,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实现就业创业,提升政策服务获得感。

  (一)“全覆盖”,确保本市失业人员都能得到至少1项基本服务,推动领金人员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之中;

  (二)“增就业”,促进更多领金人员重新就业,力争到2022年9月底,因重新就业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占比提升至50%左右;

  (三)“减周期”,推动领金人员的领金周期进一步下降,力争到2022年9月底,领金人员的平均领金周期减少10%左右;

  (四)“消存量”,推进领金人员的规模进一步减少,力争到2022年9月底,月领金人员数量稳定在10万以内。

  四、实施“六个一”基本服务举措

  (一)形成一个需求信息库。通过各种形式对领金人员开展调查排摸,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培训等各方面的服务诉求,形成服务需求动态信息库。

  (二)推送一封就业帮扶信。依托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清单,向每位领金人员推送一封就业帮扶信,告知个人可享受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措施。

  (三)开辟一片政策咨询专区。依托各级政务媒体、12333智询通、“乐业上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一片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专区,为失业人员快速了解就业帮扶政策提供通道,提高帮扶政策信息可达性和获取便捷性。

  (四)推出一张线上求职网。打造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并向所有领金人员推介,重点关注未注册登记人员并主动推送服务,鼓励其通过平台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并积极求职。

  (五)发放一份职业培训券。优先为领金人员发放一份社会化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券,鼓励其通过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六)开展一系列“乐业上海”专项活动。以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抓手,为失业人员度身定制主题招聘会、职业指导讲座、能力训练营等特色就业服务项目。

  五、聚焦领金人员开展分类帮扶

  (一)提供细分化求职服务。对于有就业意愿的领金人员,依托“上海公共招聘”等服务平台,实现岗位信息精准化推送,为每位领金人员每月至少推荐一次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对于存在求职方向模糊、自我认知不全面、缺乏面试技巧等求职障碍并有职业指导服务需求的领金人员,开展职业指导针对性服务,充分发挥上海人社APP预约职业指导服务作用,开展专业化、针对性职业指导。对于初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为主要服务手段,至少提供三次就业服务(包括至少一次岗位推荐),对于其中的35岁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就业见习计划”“启航计划”服务范围。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即将期满人员,重点提供岗位推荐服务并对接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市场化就业确实存在困难的人员,做好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工作。

  (二)开展个性化创业服务。对于有创业意向,但无成熟创业计划的领金人员,重点提供创业意向沟通、创业能力评估、创业政策介绍、创业项目可行性论证指导等基础服务,指导其参与创业见习等各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对于创业项目较为成熟的领金人员,重点提供创业指导专家“一对一”专项指导服务,帮助其完善商业计划书,并根据需要对接相应的政策、场地、活动等各类资源。

  (三)强化针对性培训服务。对于有明确培训意向的领金人员,根据个人培训需求,实行适配性补贴培训政策推介,提供职业培训项目和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信息,畅通供需对接。对于尚无明确培训意向的领金人员,以面对面、点对点方式强化个性化培训服务指导,指导其参加与本人经历匹配且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推荐优质办学机构提供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市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做好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数据支持,并动态跟踪各区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各区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细化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专项行动落实阶段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并做好服务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定期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就业促进中心。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服务举措,将政策送上门、将服务送到家,进一步提高就业培训政策服务的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帮助登记失业人员尤其是领金人员实现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鼓励工作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式,实现服务手段多样化、服务过程精细化,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及时总结上报创新服务案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召开现场会、优秀案例评选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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