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

沪人社职〔2024〕345号
发布时间:2024-10-22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增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39号)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开展人工智能训练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工作,并动态发布遴选结果。在单位自主申报、材料评估、现场考察、结果公示的基础上,现确定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新增为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新增社会化评价项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上述评价机构及相关职业(工种)信息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向社会公开并提供查询服务。其他遴选结果后续将另行动态发布。
  经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应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1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有关要求,在经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积极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管和社会监督。若存在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将退出评价机构目录。如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涉及部分职业(工种)名称或等级等信息发生调整的,届时将另行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遴选通过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评价项目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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