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上海市长宁区社区学院)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备案期满评估结果的通知
沪人社职〔2024〕446号
发布时间:2024-12-24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36号)要求,经单位自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考点所在区人社部门同意、专家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上海市长宁区社区学院)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估结果为评估通过,同意其自上一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3年有效期,到届满年年底结束(详见附件)。
上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相关职业(工种)信息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向社会公开并提供查询服务。
附件:评估通过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评估通过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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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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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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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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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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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上海市长宁区社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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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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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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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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