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3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职〔2023〕345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1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市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满足广大劳动者技能评价需求,形成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机制,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征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征集遴选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拟征集纳入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征集遴选职业(工种)目录的,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条件:
1.申报范围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人社部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且已颁布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申报范围。
2.申报方向应聚集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结合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向“3+6”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行业、民生保障领域以及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倾斜。
3.申报的职业(工种)应具备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等特点,适合由社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4.未来3年内有较大的技能评价需求。
(二)工作流程
1.征集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社部门作为推荐主体,负责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规划、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等,统筹做好本行业、区域发展所需职业(工种)的梳理汇总工作,归口向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简称“市职鉴中心”)推荐。
2.专家评估。市职鉴中心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组织专家力量采取材料核验、专家论证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遴选确定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3.公示发布。对通过专家评估的职业(工种),由市职鉴中心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社评组织征集遴选职业(工种)目录。
(三)相关要求
1.受理时间。20日-30日(3月、6月、9月、12月),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方式。推荐单位填写《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推荐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职鉴中心指定邮箱,须提交PDF电子版和WORD电子版。
3.咨询和受理邮箱。yanfa312@126.com。
二、社评组织征集遴选
(一)申报单位范围及条件
本市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如企业、社会团体、院校、民营非企业等)同时满足以下相关条件的,可申报社评组织:
1.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未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团体)不予申报;申报单位在上一轮遴选中评估未通过的,1年内不得申报社评组织征集遴选。
2.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资源和经验,培训评价有一定规模,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3.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4.具备满足申报职业(工种)评价需求的考核点及相应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且经所在区人社部门等推荐。
5.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遵守国家及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要求,自愿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评价项目在本市社评组织征集遴选职业(工种)目录内且社评组织一般不超过3家。届时以发布征集的评价项目范围为准。目前已发布的评价项目详见附件2。
(三)工作流程
1.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考核点所在区人社部门等推荐后,向市职鉴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受理申请。市职鉴中心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受理相关申报材料。
3.机构评估。市职鉴中心组织专家采取材料核验、专家论证、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机构评估。
4.项目评估。通过机构评估的申报单位应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评估。逾期未完成的,视作放弃申报。
5.公示备案。通过机构评估、项目评估的社评组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市职鉴中心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职鉴中心向申报单位出具备案回执,并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报备,备案有效期为3年。
6.信息公布。经备案的社评组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具体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h.gov.cn)中“便民服务-常用服务查询”相关栏目,以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四)相关要求
1.材料清单。申请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主体资质的信用佐证(如信用报告等);
(2)关于推荐参与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函;
(3)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申请表(附件3);
(4)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6)题库资源(提供2套样卷)。
2.受理时间。
预授权受理、系统申报时间:20日-30日(3月、6月、9月、12月),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方式。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4.咨询邮箱:yanfa312@126.com。
附件:
1. 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推荐表
2.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职业(工种)目录(已发布)
3.关于推荐(申报单位全称)成为评价机构的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