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职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满足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新职业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新职业征集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未收录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未发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
二、征集条件
新职业建议应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为目标,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3+6”重点产业和民生保障领域,围绕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康养产业,紧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促进就业创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安排
新职业信息按以下流程开展常态化征集:
(一)征集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是新职业信息推荐单位,负责发动、指导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新职业信息建议书(附件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单位填写新职业汇总表(附件2)并连同新职业信息建议书一并报送至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
(二)专家评估。市职鉴中心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新职业建议进行评估论证。
(三)征求意见。对通过专家评估的新职业建议,由市职鉴中心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同时,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标准开发。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且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我市新职业标准开发目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新职业标准在上海先行先试。
三、有关要求
(一)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征集1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下旬(即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至30日)。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前,应开展必要的职业调查和职业分析。推荐单位应结合行业、地方发展需求统筹做好新职业推荐。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后,应将电子版(PDF、WORD)发送至市职鉴中心指定邮箱(咨询、受理邮箱:yanfa312@126.com)。
新职业征集是我市职业技能评价体系的重要基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充分挖掘行业、区域优势资源,切实发挥龙头企业、行业组织、院校作用,积极参与新职业征集及后续职业标准开发。
附件:1.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2.新职业汇总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