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通知

沪人社职〔2025〕131号
发布时间:2025-05-1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12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240号)等有关要求,在单位申报、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估、结果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上述评价机构及相关职业(工种)信息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向社会公开并提供查询服务。
  经备案的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应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120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有关要求,在经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积极开展评价活动,并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管和社会监督。若存在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将退出评价机构目录。
 
  附件: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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