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广泛开展稳岗留工送温暖活动暨2026年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人社就〔2025〕364号
发布时间:2025-12-17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信息化委(科经委、商务委、新型工业化办)、民政局、政府合作交流办,各区局(产业)工会,团各区委,各区妇联,各区残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做好元旦春节前后劳动者稳岗留工和返岗促就业以及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全力稳就业、保用工、优服务、促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等活动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决定开展稳岗留工送温暖活动暨2026年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月-4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企业、重大工程建设单位、重要城市运行保障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二)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尤其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长期失业的大龄人员、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元旦春节期间主动留岗的外省市劳动者,节后有来沪返沪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农村高校毕业生、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长江禁捕退捕渔民以及受灾群众等。
四、活动目标
(一)稳就业增民生福祉。帮助劳动者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政策和服务举措,推动实现有序返岗、就业创业。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实施精准就业服务,帮助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二)保用工促企业发展。使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建设单位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全力支持企业用工规模基本稳定,生产经营得到有力支撑,帮助实现稳定运转、顺利开工、健康发展。
(三)提热度强市场信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感受到服务温度,提升劳动力市场热度,提振劳动者求职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五、主要内容
(一)落实生产生活要素保障。各单位要主动联系重点企业,指导企业提前部署春节期间生产经营安排,特别是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极端天气期间加强设施巡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煤炭、电力、成品油、通信等要素保障工作,落实各项保供措施,保障全市正常生产生活需要。鼓励企业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提供通勤、用餐便利,做好连续生产企业的运行情况监测,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
(二)强化援企稳岗保用工支持。积极应对本市企业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企业在元旦春节前后的用工短缺问题,建立用工缺工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动态跟进了解,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推行“共享员工”,促进正常生产经营。结合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健全常态化联系企业对接机制,用足用好《上海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通过政策举措“量身定制”,助力企业精准掌握政策、便利获取服务、高效办理需求,提升为企服务精准性实效性,推动援企稳岗政策举措精准直达、快速落地。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计划,精选一批“投资小、风险低”的创业项目,加大创业帮扶力度,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
(三)提前组织劳务对接。提前谋划、提早启动、及时对接,充分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区域劳务协作联盟等机制,由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西部省份,有条件的元旦后就要启动“面对面”对接等活动,针对性开展驻点招聘、组团招工、定向招聘、联合招聘,成规模、成批次引进更多外省市劳动力,及时满足本区域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重大工程的用工需求。积极组织包机包专列包车等服务,主动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等返岗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有序返岗务工。进一步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务协作。在劳务协作过程中,着重加强劳务品牌的培育树立,打造一批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广、示范效应好的劳务品牌,让劳务品牌真正成为外省市劳动者来沪务工的“就业名片”。
(四)落实落细各项暖心举措。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留沪过年等来沪务工劳动者,用心用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送温暖”活动,向来沪务工的外省市劳动者发出节日“慰问信”“倡议书”,依托工人文化宫等开展“送副春联回家乡”“职工元宵灯谜主题会”等活动,丰富节日期间精神文化生活。依托上海职工帮困基金会开展“户外职工冬送温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费补贴”等一系列暖心行动,为坚守岗位的一线户外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时传递温暖和关怀。各级领导干部带队走进园区、车间、工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来沪务工劳动者送上新年问候,鼓励企业积极为留岗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活动,帮助他们安心留、定心干。持续巩固深化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成果,落实家庭生活困难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节日补助。
(五)密集举办招聘活动。提前制定和公布本区域的招聘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确保天天有岗位、周周有招聘。针对性筛选归集适合相关服务对象的岗位,分类推出“大而全”“专而精”“小而美”等多形式招聘活动,有条件的积极开展短信、微信等定向岗位推送。持续优化提升“乐业上海第一站”功能,设置“春风行动”等招聘专区,推动岗位量质齐升,促进招聘服务更精准、更便利、更安全。充分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作用,精准提供“就在身边”的就业招聘服务。在区域性、综合性、行业性零工市场里,广泛发布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新业态等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合理设置零工市场服务时间,满足用工双方的个性化需求,同时做好防寒、行李寄存等便民设施的配备工作。
(六)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坚持“大数据+铁脚板”,用好“人社局长走流程”、稳就业综合督导、“四百”大走访等有效工作载体,深入街镇社区、基层一线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听取意见建议,解决问题困难,特别是要密切跟进了解大龄失业、低保、残疾家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失业状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服务需求清,强化精准帮扶、精准兜底。常态化开展失业人员“人人乐业”专项行动,分类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帮助有意愿就业的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会聘上海”困难职工家庭就业护航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家庭的就业帮扶力度。
(七)加强权益维护和风险防范。紧盯元旦春节前后可能高发的农民工提前返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失业、新就业形态等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监测、风险排查、舆情监控,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有效应对处置,防止事态扩大,避免引发群体性极端性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等服务活动。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突出问题隐患,分类施策、集中攻坚,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工资报酬,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黑中介”、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多措并举推进“劳动解纷+就业帮扶”,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
(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强安全监管与冬春消防安全防范、迎峰度冬能源保障工作紧密结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好安全防控措施。指导企业做好停复工前后的安全措施准备,严格落实停工前、复工前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加强节后返岗职工教育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将其作为元旦春节前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早部署、早推动,快行动、快见效,铆足干劲力争就业和产业经济“开门红”。要创造性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活动内容,积极延续拓展历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按规定用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持开展好各类招聘服务活动。本次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就业先进地区表扬激励、相关创建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广泛运用全媒体平台,把握好活动启动、阶段性进展、活动收官等重要节点,结合实际适时举办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媒体跟进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的特色做法和积极成效,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有力稳定就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要以开展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政策举措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政策传递的准确性精准性有效性。
(三)加强总结评估。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岗位收集发布、“点对点”返岗复工人次、稳岗留工送温暖活动次数、招聘服务活动组织、促进就业创业人次、资金补贴发放等统计情况,并分别于1月、2月、3月底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4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要加强总结提炼,活动期间及时报送重要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特色做法等信息情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制度机制,健全稳就业长效工作机制,为巩固就业回升向好态势、确保全市就业大局总体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请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月31日前上报本次活动的工作计划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稳岗留工送温暖暨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17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