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6年上海市专项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工作、技能竞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6〕63号)文件,本市将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专项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为市级专项职业技能大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承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并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大赛采取分散办赛模式,拟于6月起在各赛场举办,各项目赛期一般不超过2天。各赛项比赛时间、地点详见赛务文件(另行发布)。
(二)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共设三类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第一类项目:聚焦本市重点支持技能人才职业目录。
第二类项目:结合本市评价新推出项目,开展培训师资储备及考评人员选拔工作。
第三类项目:突显各区域产业特色,由相关区提出承办意向,经评估后实施。
所有比赛项目参赛队原则上不少于6队,均为单人赛项。
(三)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或就业,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不含在校学生)。第一类及第三类项目须持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参照各项目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年及以上;第二类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另可依据以下标准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参赛方式
以各区人社部门为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第一类及第三类项目各参赛队每个项目报名参赛人数一般不低于15人,不高于500人;第二类项目各参赛队每个项目报名参赛人数一般不低于5人,不高于20人。当年度每人限报1个项目。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用。
各区人社部门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具体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四、技术工作
各比赛项目以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技师(二级)及以上相关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具体竞赛规则、成绩排名及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按比赛项目组建技能竞赛专家团队和技术保障团队。其中,各赛项专家团队由技能竞赛经理(首席专家)1名、副首席专家1-2名及若干名执裁专家组成。技能竞赛经理(首席专家)全面负责整个赛项的组织运营,牵头负责编制技术文件、试题和赛务安排方案等技术工作,负责比赛期间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执裁专家开展测评和打分工作;各赛项技术保障团队由场地分区经理、场地经理、技术支持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根据比赛要求,落实技术保障、赛务保障、后勤保障、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
五、奖励措施
(一)选手个人奖
各比赛项目设金牌1名,银牌2名,铜牌3名,对金、银、铜牌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1/2(含)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大赛组委会向金、银、铜牌获奖选手颁发奖牌和奖状,向优胜奖获奖选手颁发奖状。大赛不设物质奖励。获奖选手符合相关条件的,所在单位可按规定优先推荐相关荣誉。
(二)突出贡献单位及优秀组织单位
对为赛事组织作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突出贡献单位”“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状。
除上述奖励以外,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给予奖励。
六、技能等级证书配发及晋升
各比赛项目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且符合配证条件的选手,按规定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大赛组委会名义、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章形式,配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金、银、铜牌且赛前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配证条件的选手可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晋升等级不高于该赛项所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确定的最高等级。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赛代表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初赛或推荐的方式,广泛动员、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严格按照参赛条件做好各项目选手申报资格审核和执裁专家推荐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其它工作。各比赛项目专家团队、技术保障团队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办赛任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职业发展的新态势和新需求,加强对大赛技术内涵的挖掘、利用和资源转化,提升技能建设质量的引领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确保安全有序
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赛事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卫生、安全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各赛场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及重大活动报备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确保大赛安全有序。
(四)落实经费保障
经费支出要按照规范、节约的原则,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各区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为办赛、集训及组队参赛工作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附件:2026年上海市专项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及配发证书一览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