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份《局长信箱》来信反馈
8月份《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83封。以来信的诉求类型划分,咨询类信件17封,占来信总量的20.5%;情况反映类信件21封,占25.3%;投诉举报类信件19封,占22.9%;求决类信件17封,占20.5%;意见建议类信件9封,占10.8%。
在咨询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否包括绩效奖?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在情况反映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的低压电工证考完了,但在线申请职业技能补贴时好像登记失败了。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经查询,系统中已显示有您的申请记录,如相关信息填写无误将按照正常流程发放。
在举报投诉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举报:本市某公司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疑似弄虚作假。个别申报人并非该公司员工,不具备申报相关系列职称的资格,且没有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我们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按规定核实处理。
在求决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关于留学生申报落户细则,请确认下对于律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是否也必须达到100万。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对于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注册资本没有100万元的要求。
在意见建议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建议进一步加大公共招聘平台所发布企业和岗位信息的审核力度。比如部分岗位工作地点表述不详细、工作内容较为含糊。工资区间较大。还有个别招聘企业没有留下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求职者无法主动咨询联系,难以查询应聘结果。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我们在“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建立之初已形成入网单位常态化监管机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信息化和新平台建设目标,进一步优化各项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网站建设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