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份《局长信箱》来信反馈

发布时间:2023-10-12

  9月份《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70封。以来信的诉求类型划分,咨询类信件24封,占来信总量的34.3%;情况反映类信件14封,占20%;投诉举报类信件17封,占24.3%;求决类信件11封,占15.7%;意见建议类信件4封,占5.7%。

  在咨询类信件中,一家用人单位来信:小微企业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之后,能不能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人事档案?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如系本市户籍学生,可以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托管。

  在情况反映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于8月下旬申请了消防操作四级技能补贴,目前还未到账。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劳动者个人在当月15日之前申请补贴的,经区人社部门审批、公示,且本人提供的银行账号等信息无异常的情况下,一般于次月的月底发放。

  在举报投诉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2022年度××执业资格合格人员名单中,××有学历作假、毕业年限作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来信已转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开展复核工作。如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求决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符合2023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的申请条件,在第一站博后期间已获得资助,想确认下在第二站博后期间是否还可以申请。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0〕223号)第十七条规定,已获得本市“超博”计划资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资助。因此,您在第一站博后期间获得“超博”资助后,第二站期间不能再次申请。

  在意见建议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建议如下:一是建立参保激励机制,设置浮动制缴费比例、提供个性化参保选择、增加保险种类。二是协调好不同地区的政策,便于转移接续、设置断保补救补贴、科学换算不同地区社保比例。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感谢您对本市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灵活就业参保新政实施情况,继续研究和完善政策体系。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留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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