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局长信箱》来信反馈

发布时间:2024-10-14

  9月份《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148封。以来信的诉求类型划分,咨询类信件31封,占来信总量的21%;情况反映类信件45封,占30.4%;投诉举报类信件40封,占27%;求决类信件25封,占16.9%;意见建议类信件7封,占4.7%。

  在咨询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根据《关于规范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自然科学系列的中级职称由单位以聘代评,但我们单位人事说我们是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项目聘用模式,无职称评聘的资格。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取得自然科学系列的中级职称?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根据《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和《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3〕190号),自然科学研究的中级以聘代评,由单位根据岗位和业绩、学历资历等自主评聘。

  在情况反映类信件中,一位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来信:我谨代表公司全体同仁,向闵行区人社部门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今年8月,我公司因经营困境,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支付员工薪酬和五险一金。获悉情况后,闵行区人社部门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不仅指导我们拟定了纾困自救方案,还提供了诸多便利和政策支持。尽管最终公司不得不做出停业决定,但在人社部门的介入下,获得了法律援助,稳定了现场秩序,确保了员工权益的妥善处理,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据了解,闵行区人社部门会同七宝镇相关部门,全程参与了企业处置方案制定过程,积极推动事态平稳解决。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也予以充分理解,感谢大家的配合,也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在举报投诉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投诉:某公司拖欠员工社保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该案已于2024年8月底结案。本市社保稽核部门已出具稽核意见书送达被诉单位,核定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至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在求决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单位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导致两个月养老金没有发放,想确认下今后是否会补发。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按照相关规定,养老待遇自申领次月开始享受。

  在意见建议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目前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停工留薪期界定范围比较广,建议针对停工留薪期出台分类目录,相应的休假依据也会比较清晰。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适时研究。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关于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沪人社规[2024]6号),目前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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