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28

  答:劳动年龄段内的本市户籍劳动者,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办理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认定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本市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后,可按吸纳本市劳动者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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