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各区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的要求,2021年本市深入开展了人社部“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在提高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场主体、维护就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5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具体要求通知。
一、继续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级调解仲裁机构要在原有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基础上,以广泛动员和自愿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吸纳具有丰富争议仲裁处置经验的仲裁员骨干,遴选组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团各区委青年志愿者工作机构将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纳入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体系,并在志愿者管理、培训、交流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建立联系企业名册。结合办案实际、企业经营状况及用工特点等因素,以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中小微企业为主,制定联系企业名册。相关调解仲裁机构可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选取相关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制定联系企业名册,并根据企业和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三、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各调解仲裁机构在原有服务内容的基础上,鼓励发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特点和优势,创新丰富服务形式,加强纪律约束,增强服务实效。
四、强化志愿服务管理。各级调解仲裁机构要明确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确定常态化志愿者服务项目。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可使用“志愿汇”APP记录仲裁员志愿者参与项目类别、服务内容、服务时长等信息。
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将志愿服务活动与调解仲裁队伍建设、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组织工作和服务质效进行评价,纳入调解仲裁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对表现突出志愿者,作为评先优选的推荐对象。
六、加强协调联动。针对企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多元综合需求,各仲裁院主动协调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加强与工会、工商联、企联、律协等部门沟通协调,整合职能优势为企业提供组团式、一揽子服务。
七、做好总结宣传。定期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合评价、意见建议针对性提高服务活动质量。积极借助公众号、情况通报等各类载体,展示服务活动成效,推广服务活动的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团市委加强督导指导,切实推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长效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5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