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者组织申请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出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时,若申请人为单位或组织的,应书面委托1-3名代表,填写提交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申请表(单位或组织),载明争议事实,申请协调处理的事项,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或组织的委托书;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争议的企业代表组织提供企业代表组织相关主体资格材料;工会提供具备工会法人资格的相关材料(或者工会委员会成立批复)复印件;其它适用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提供相关主体资格材料;
3、一方发出签订集体合同协商请求的书面材料;
4、上级工会与上级企业代表组织就集体协商争议进行合理性判断并反馈相关意见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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