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7-23

  答:从2023年7月1日起,本市2023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2055元调整到2175元,增加12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17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74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0元/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