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6-08-17

  答:上海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1-12个月按实际支付标准,第13-24个月按第1-12个月实际支付标准的80%支付,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

  2026年7月1日起,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如下:

  第1-12个月发放标准为2340元/月;

  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为1872元/月;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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