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还需要每3个月申领一次吗?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可以申请停止发放吗?

发布时间:2026-08-17

  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6〕18号)规定,自2026年8月16日起,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待遇将按月发放,直至所核定的待遇月数发放完毕或出现法定停发情形。待遇发放期间个人无需再次申领,申领后也不得随意申请停发。2026年8月15日(含)前已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状态的人员仍按原申领周期继续按月发放,原申领周期结束后,个人如有剩余月数没有领完且想继续申领的,需由个人再次发起申领(再次发起申领后待遇将发放至可领取月数全部发完或出现法定停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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