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个人申请吗?
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6〕18号)规定,自2026年8月16日起,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的人员会自动延长发放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法定停发情形的,将停止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仅可享受一次,已享受过待遇的人员不可再次享受。2026年8月15日(含)前已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原《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沪劳保就发﹝1999﹞17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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