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临时账户)
阿雪是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2012年来沪工作,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她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18年。2017年6月,阿雪年满50周岁,他能在本市享受养老待遇么?
案例
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阿雪(女),2012年来沪工作,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阿雪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18年。2017年6月,阿雪年满50周岁。
问题
阿雪可否在本市享受养老待遇?
分析
阿雪不可在本市享受养老待遇。阿雪2012年来沪时已年满40周岁,按规定,应在原参保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在本市建立临时养老保险账户进行缴费。待阿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由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其在本市的临时养老保险账户进行归集归并。案例中,阿雪应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政策梳理
1、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2、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期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将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进行归集归并。其中,只有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归并,并在办理转入手续的同时进行参保信息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