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细细说

发布时间:2017-05-22

  产假期限是多久?产假待遇怎样支付?请看长微博。

 

  产假期限

  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另享受生育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的,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42天。

  假期享受

  女职工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生育假包括休息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待遇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可通过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社保分中心申领待遇。

  温馨提示:人工流产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常见问题

  Q:产假期间,单位需要给我缴费吗?

  A:需要。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虽未提供用工,但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故仍按原规定继续缴纳社保费。

  配偶假期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受陪产假10天,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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