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热点关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就业岗位补贴

发布时间:2016-01-29

    “什么是自谋职业?手续去哪里办?”“自谋职业的就业岗位补贴按什么标准享受?”……快快点开长微博看看吧。

    Q:我今年58岁,没有单位,本市对大龄人员有什么补贴?
    A:本市对大龄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并实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就业岗位补贴。

    Q:什么是自谋职业?手续去哪里办?
    A:自谋职业是指劳动者以灵活自雇的方式实现就业的一种就业形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办理过居住地登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手续。

    Q:缴纳社保以后才可以享受就业岗位补贴吗?
    A:不需要,自谋职业的就业岗位补贴不以缴纳社保费为前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申请:
    1、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的本市失业人员;
    2、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必须已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4、已经办理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Q:自谋职业的就业岗位补贴按什么标准享受?
    A:对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人员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按月给予就业岗位补贴,直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Q:就业岗位补贴和失业保险金可以同时享受吗?
    A:不可以。就业岗位补贴是为了鼓励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此类人员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则停止享受就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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