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
近两年社保缴纳的规定时有调整,以至于网络上经常出现有关缴费标准的疑惑。小编收集了部分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Q:我工资是3500元,社保是不是就按照这个标准缴?
A: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单位的职工,按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其他职工当年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但缴费基数分别以上年市平工资的300%和60%作为上、下限,2016年4月起,缴费基数下限为3563元,故工资低于3500元的,按3563元缴纳社保。
Q:外省市农村户籍,单位给缴三险,是否不含生育险?
A:2016年4月起,与本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所谓“三险”是职工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生育、工伤保险职工不缴纳,由所在单位承担,故单位招用职工应缴纳五险。
Q:目前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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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对象 |
养老 |
医疗 |
失业 |
生育 |
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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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20% |
10% |
1% |
1% |
行业基础费率:0.2% —1.9% 根据单位支缴率和工伤发生率确定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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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8% |
2% |
0.5% |
— |
— |
Q:没有了工作,可以自己缴费吗?
A:若本市户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若为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注: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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