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见习

发布时间:2017-05-15

   什么是就业创业见习?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见习学员?见习期间,学员有什么待遇?有兴趣的小伙伴快点开长微博看看吧。

 

    Q:什么是就业创业见习?
    A:就业创业见习是指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或创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或创业准备活动。
    见习类型分为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

    Q: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见习学员?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到区人保部门申请参加就业创业见习:
    1、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青年;
    2、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Q:见习一般多少时间?这期间单位是否要给我缴社保?
    A:见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见习期内,学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故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Q:见习期间,学员有什么待遇?
    A:见习期间,学员可享受生活费补贴和综合保险。
    1、生活费补贴: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
    2、综合保险:市人保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为见习学员统一办理综合保险。保险费标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

    Q:见习带教费补贴如何规定?
    A:每带教一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发放至提供带教服务的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
    对于直接提供见习岗位、当年见习留用率超过50%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经创业见习基地跟踪帮扶,学员在见习后六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照实际成功创业人数给予创业见习基地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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