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有哪些规定?
孕期、产期、哺乳期俗称女职工“三期”,上两周,小编和大家分享了女职工孕期、产期的常见问题,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吧。
Q: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单位可否安排我加班?
A: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Q:女职工请哺乳假单位必须批准吗?
A:女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哺乳假:
①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
②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且本人提出申请。
Q:哺乳假可请多久?工资怎么算?
A:符合条件的哺乳女职工,可享受六个半月哺乳假。单位按本人工资的80%向其支付哺乳假期间的工资。
Q:授乳假的规定是什么?
A:女职工不享受哺乳假或哺乳假满后,在婴儿一周岁内每班照顾授乳。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Q:我可以要求单位将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合并让我享受吗?
A:授乳假的享受是为了照顾哺乳期女职工,而给予其每天一定的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则无法体现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的照顾。实践中,用人单位通常安排女职晚到岗或提前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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