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书写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29

  维权时,需要书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那么你知道一份规范的申请书应该具备哪些要素吗?

  一、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聘用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单位信息:名称、注册或登记地址、实际办公经营地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4、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请求事项应当具体明确,请求时限、数额均需列明。

  三、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一般应包括劳动(聘用)关系起始时间、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时间、发生争议的事实、与请求相关的理由及相应证据等。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

  五、仲裁申请人为劳动者/聘用人员的,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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