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如何给予丧假待遇?
Q: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如何给予丧假待遇?
A: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Q:单位一职工的外祖父过世了,可以申请丧假吗?
A:职工的外祖父未列入直系亲属范围,其过世后无享受丧假的规定(单位批准的除外)。
Q:岳母昨天过世,不知道我有没有丧假?
A: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1—3天的丧假。
Q:父亲刚过世,我要到外地料理丧事,有什么说法?
A:除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丧假外,对于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Q:丧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A: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人社综发(2016)29号文的规定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