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病假后,病假工资具体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5-01-10

  问:职工请病假后,病假工资具体怎么算?

  答:目前本市规定的疾病休假工资标准为: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请注意:

  1.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80%。最低标准中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上述“连续工龄”是指“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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