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并获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发布时间:2025-06-18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符合条件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毕业学年学生、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随申办”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政策实施前已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按《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20号)相关规定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