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产假社保补贴有没有时效?
根据《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14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补贴方式采取“先缴后补,一次申领”的方式。用人单位为生育的女职工落实产假及生育假、并缴纳6个月社保费后,可以申请本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一次性发放完成。
此处划重点:
1、单位申请补贴时间应当在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
2、单位为生育的女职工落实产假及生育假、并在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缴纳社保费后,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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