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上海市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保密局《关于评选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1号)要求,经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检查指导处处长徐静已列入全国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等形式向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上海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3091632。
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上海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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