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各赛区: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根本要求,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生”竞赛宗旨,实现“见物见人见精神”竞赛目标,积极构建“全过程竞赛规范”工作格局,助力年度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建设各项任务。为宣传年内在全市重大工程建设、民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国家战略项目和城市综合管理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至12月,从事或参与市区两级重大工程、民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国家战略项目建设,以及上海城市综合管理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加所在赛区的先进评选。

  (一)先进集体

  市区两级重大工程、民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参建单位,上海城市综合管理的实施单位和参与国家战略项目的本市参建单位或其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先进个人

  从事或参与市区两级重大工程、民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国家战略项目建设,以及上海城市综合管理的本市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居村委干部、社区工作者。

  二、组织领导

  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竞赛办”)负责具体工作。

  三、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150个(其中“金杯公司”“金杯团队”各不超过15个)。

  先进个人18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事业有积极贡献;

  2、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3、全面完成承担的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建设和城市管理各项任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4、在完善工作机制体制、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5、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开创工作新局面,并取得显著成绩;

  6、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重视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养和工作作风;

  8、在立功竞赛活动中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制度完备,竞赛目标明确、推进有力、形式多样、参与面广、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事业有积极贡献;

  2、政治坚定、勤勉敬业、敢于担当;

  3、在完成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建设和城市管理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4、热爱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恪尽职守,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5、钻研业务,能力突出,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善于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积极发挥业务骨干作用;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好群众基础;

  7、积极参与立功竞赛活动,并在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功竞赛活动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工作量大。各级领导干部和赛区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抓早、抓细、抓实,按照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和实施意见,准确把握评选基本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好中选优,做好总结评选工作。

  (二)逐级推荐。先进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先进集体的评选严格落实“以考核成绩为依据”的要求,以考核成绩(日常考核、中期考核、年终考核分别占比20%、20%、60%)的排名确定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未考、缺考或赛区未按要求完成成绩报备的集体,一律不得参评;先进个人的评选,严格履行逐级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名,所在赛区综合评定确定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三)注重实效。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各赛区要围绕“四强化、四保障”的年度竞赛活动主题,坚持常赛常新,实施分类指导;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取得实效;注重目标导向,评出先进典型;加强培育宣传,发挥示范引领。

  (四)确保公正。拟推荐的各类先进,由市竞赛办对申报材料开展复核,重点审核廉政、守法及社会信用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直接取消评选资格。推荐名单在上报市竞赛办前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市竞赛办将集中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审计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所有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市竞赛办将统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名单经报市竞赛办审核、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拟表彰名单,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严格把关。坚持向一线建设者、优秀的项目经理、设计和专业技术人员、工匠倾斜。区政府赛区推荐先进时,要聚焦腾地动迁、配套建设等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行业主管部门赛区推荐先进时,要聚焦在行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引领行业发展的企业、管理部门和个人。不得推荐市级单位、各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处级或者相当于处级的干部不超过本赛区(分赛区)评选总数的20%。同一集体在同一项目同一奖项只能获评一次,同一人在同一奖项5年内只能获评一次。

  (六)严肃纪律。各级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在先进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守考评纪律,实事求是地推荐申报各类先进项目。凡发现集体和个人有隐瞒情况、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表彰以及跨赛区输送名额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材料报送安排

  各赛区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赛区先进评选工作,并向市竞赛办上报各类先进推荐名单以及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2023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被推荐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可登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相应的审批表。审批表须正反面填写,一式3份,并按要求审核盖章后由所属赛区统一报送市竞赛办。

  2、被推荐为先进集体的,须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附报2023年度立功竞赛评估总结材料。

  3、被推荐为先进个人的,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随申办”的“在线证明”栏目“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功能下载,在线申请时,需要证明起始日期为“申请人出生日期”,截止日期统一为“2023年11月15日”)。

  七、表彰方式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由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和奖杯,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章。

  八、联系方式

  市立功竞赛办公室

  联系人:黄圣平

  联系电话:23116441 18817628329

  地址:大沽路100号613室

  电子邮箱:slgjs2021@163.com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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