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上海市“平安英雄” 拟表彰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2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第八届上海市“平安英雄”评选宣传活动。根据《关于举办第八届上海市“平安英雄”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评委会评审,推荐张智瑜等10名同志为拟表彰人员。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

  1.张智瑜,男,28岁,武警上海总队执勤第一支队班长。他在完成“急、难、险、重”等大项任务中英勇顽强、勇挑重担。所带班先后有士兵考取军校、走上班长骨干岗位、获评优秀士兵、优秀哨兵,为支队建设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2.杨海庆,男,46岁,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凭借扎实的食品安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侦查策略,协调各方力量,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效能提升。牵头侦破全国首例跨国制售假烟案等大要案件30余起,得到多国驻沪使领馆和国内外知名企业致谢。

  3.王妍,女,50岁,上海迎智正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创办的企业主要提供心理服务和健康辅助诊疗,开通公益心理热线,受益人群过万。开发30余项科研项目,识别异常情绪的人群,避免危机。牵头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标准化研究,发布全国首个《社区心理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组建反诈心理团队,开展上门劝阻服务。

  4.黄红梅,女,73岁,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20多年,针对各类复杂矛盾纠纷,始终秉持耐心疏导、以情感人、真心调解、以理服人的风格,和同事成功化解调处各类纠纷2200余起。对因贫困、失业而陷入困境的群体,通过调解还想法设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改善生活状况,激励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

  5.白云,女,37岁,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通过网络直播涉老案件庭审、录制老年维权节目、编写典型案例信息等方式,深入推进涉老审判领域社会治理工作,办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用实际行动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守护每一位老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唐逸飞,男,40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办理过全国首例网络主播打赏洗钱案等新型案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以“数字检察”提升金融检察办案质效和智能化水平。通过深入分析和研判金融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和建议,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7.龚美菊,女,70岁,长宁区“禁毒妈妈工作室”主任。在工作室十几年。带领一群退休妈妈,用一对一帮教、心理辅导等形式,帮助药物成瘾的特殊群体重返正途。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创建就业基地合作,安置就业,帮助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8.孙济荣,男,49岁,市戒毒康复中心一级警长,选派至崇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创立“孙警官工作室”,注重人性化管理,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化解精神障碍对象家庭矛盾。编撰出版个案集和《教育矫正一本通》,总结出教育矫正“六步工作法”,形成标准化的具有区域推广意义的个案处置和模式。

  9.张萍芳,女,49岁,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通过系统学习,运用多学科知识,为青少年提供社区融入、就业指导、心理辅导、艺术增能等多方面辅导。组织志愿者开展服务青少年及其家庭等援助与服务,倡导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建立校社联动服务体系,设计并实施了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

  10.张海龙,男,70岁,退休前是松江区一物业公司保安员。多年的保安岗位上,勤勤恳恳,认真履职。2020年10月某日,在小区门岗值守时,在一名女子遭持刀行凶时挺身而出,制止一起伤害案件的发生。被推选为2021年度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对拟表彰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第八届上海市“平安英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21-61917065 来信地址:上海市宛平路9号

  第八届上海市“平安英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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