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体育事业贡献奖(奥运会)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体育事业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第3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上海市体育事业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樊振东等58位同志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体育事业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21-63279839
来信地址: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910室(邮编:200003)
附件:上海市体育事业贡献奖(奥运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上海市体育事业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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