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0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卫生健康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确定以下60个集体、120名个人为拟表彰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3111111转7998
  通讯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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