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海市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号)文件精神和评选表彰工作需要,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上海市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公示如下:
一、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共2个)
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调控处
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九支队
二、全国价格工作先进个人(共2个)
1. 吴 炯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2. 陆颖飞(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上海市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公示电话:021—23113498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1108室
邮政编码:200003
市市场监管局公示电话:64220000*1416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1416室
邮政编码:200032
上海市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小组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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